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暂不调整 按2019年缴费基数标准执行
本报讯记者卓朝兴报道:近日,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发出关于湛江市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的通知:
湛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每年7月1日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减轻企业负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湛江市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暂不进行调整,继续按2019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执行。
2020年湛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是17529元/月,下限是4674元/月;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是17529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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