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海关提醒:澳大利亚对生虾进口发布新规
本报讯(记者陈彦通讯员湛关宣)5月28日,记者从湛江海关获悉,3月5日和5月13日,澳大利亚先后对外发布公告,计划于2020年7月1日起,为防止虾肝肠胞虫病(EHP)风险,对抵达澳大利亚供人食用的生虾设定新的监管条件。
据了解,新规要求生虾必须去除虾肠,且需出口国主管部门提供认证,货物到达澳方口岸时将接受检查,经核实符合条件的产品方可放行。相关信息详情可查阅中国WTO/TBT-SPS通报咨询网(网址:www.tbt-sps.gov.cn)。
澳大利亚是我国虾产品主要出口国。近期,湛江海关依托湛江水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积极组织专家对澳方新规进行研究评议,并及时向澳方提出我方意见,目前仍就相关问题持续进行沟通。
湛江海关提醒,澳大利亚相关新规生效后,将对我国生虾出口产生较大影响,相关企业需密切留意,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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