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 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

湛江晚报 2020-06-23 09:33

本报讯记者文秋华通讯员鄢惊涛报道: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近日,为进一步深化湛江市教育领域行业整治,市教育局发布《湛江市教育系统行业治乱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方案》中指出,坚决查处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采用虚假宣传或许诺、促销让利、捆绑营销等方式,吸引或者诱使用户缴纳巨额预付费用、办理教育培训贷款等行为;严厉打击以承诺升学考试、与名校关系密切等名义,或者通过设置霸王条款、采用合同欺诈等方式,吸引不明真相的用户缴纳高额费用等涉嫌诈骗和非法集资的违法行为。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教育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包含培训机构单独或者联合测试遴选学生、向学校输送学生测试成绩或生源个人信息)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语文、数学、英语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方案》中还提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学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违规乱收费,代收代支及服务性收费按规定据实结算;清理整顿中小学和教师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深入开展教师接收礼品礼金、接受宴请等师德突出问题的查处;深入推进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清理检查各类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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