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校外培训机构复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出台 符合相关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可申请复学

湛江晚报 2020-05-28 10:01

本报讯记者卓朝兴通讯员陈少木报道:为做好湛江市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复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5月25日,湛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发出关于印发《湛江市校外培训机构复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该《方案》适用范围为:经教育或者人社部门审批许可,市场监管或者民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以及经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民政部门直接登记营业的其他面向中小学生的教育培训机构。

5月27日起,符合相关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可向所在地县(市、区)申请复学。经机构所在地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验收审核通过后,可开展线下教学活动。

该《方案》强调,各校外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复学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复学的条件、防疫、教学、后勤、管理等各项准备工作,配置安全保卫人员,进一步加强环境消杀和安全隐患消除,严格落实出现发热症状或疑似病例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和防控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万无一失。培训机构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在返校前开展健康申报,确保一人一档如实申报。对全体教职员工和来自境外、国内重点地区的学生在复学前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各县(市、区)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按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原则强化行业监管,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制定具体复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校外培训机构复学验收标准开展现场验收,要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风险得不到控制不复学、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复学、安全得不到保障不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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