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出台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等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
本报讯(记者潘洁婷)5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就《条例》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等进行介绍。作为广东省首部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公布实施,为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和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将有效破解长期以来制约湛江市的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废旧电池环保处理等方面的难题。
据了解,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300万辆,其中,市区约70万辆。随着交通方式的变化,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废铅蓄电池的环保处理等问题逐步凸显。由于国家与广东省层面至今没有直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法律法规,以致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中存在一定程度的“执法无据”、“执法无力”等问题。对此,湛江市立法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历时一年多,广泛征集各方意见,科学评估,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制定了《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条例》于今年4月29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获审查批准。《条例》是广东省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不仅填补了上位法立法空白,更为湛江市管理电动自行车提供了法治治理的方案,对推进湛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共七章四十四条。第一章总则,就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管理部门等问题作出规定。第二章登记,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程序及条件。第三章通行,规定了通行、停放保障、车辆改装禁止、道路通行规则及安全教育等内容。第四章消防安全,规定了消防机构、单位、物业、居(村)委员会及用户的消防安全责任;第五章废铅蓄电池回收,规定了废铅蓄电池回收资质及具体回收方式。第六章法律责任,规定了违反条例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规定了关于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指标以及条例的施行时间。
接下来,湛江市将加强《条例》的宣传,强化《条例》的贯彻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伍文兴参加新闻发布会。
又讯(记者潘洁婷)为进一步做好《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5月2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条例》宣传活动协调会。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上下联动,坚决执行,确保宣传到位。要切实落实普法宣传的责任,迅速抓好责任落实,做好执法培训,持续开展普法宣传,保障施法有力、执法有力。要迅速营造浓厚氛围,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加大对《条例》的宣传解读力度,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强化学校、行业协会、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的宣传义务,引导广大市民学法知法懂法,不购买、不使用超标车辆,不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自觉做到文明交通出行,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伍文兴参加会议,公安、司法、消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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