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合作协议书
甲方:湛江市京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遂溪县中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双方于2018年8月15日签署的合同,甲方建设的“京豪商住花园”项目竣工验收后乙方不再为该项目提供物业服务。
二、因甲方建设的“京豪商住花园”项目尚未竣工验收,乙方未提供过物业服务,甲、乙双方确认双方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经济纠纷。
三、如因终止合作事宜甲方需乙方提供协助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备等手续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协助。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遂溪县中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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