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水管起纠纷 消委会帮维权

湛江晚报 2020-05-03 09:20

图为吴川法院网上庭审的场景。吴川法院供图本报讯通讯员朱伯亮报道:近日,消费者赵先生急匆匆地来到遂溪县消委会办公室,向工作人员投诉,说他在周某某的店铺购买了一批农用管材,用来灌溉苗地,货款一共是6325元。赵先生在苗地里把水管安装完毕后,刚要打开水闸浇水时,发现水管出现多处爆裂,无法供水。赵先生认为周某某销售的农用水管质量差,不是合格产品,有欺骗客户的嫌疑,要求退款,并赔偿损害苗木的损失。

赵先生经多次找到周某某的店铺理论,周某某都辩称该批农用水管没有任何问题,属合格产品。周某某表示是赵先生安装完水管后,自己使用不当,放水的压力过大才造成水管爆裂的。

遂溪县消委会接诉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和调解,认为本案中的周某某在销售农用水管时,未尽到完全告知义务,没有将该批水管的安装和使用方法,以及注意事项告知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故周某某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经消委会执法人员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周某某当场退回赵先生购买农用水管的货款共63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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