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出台规范性文件管理年鉴工作
本报讯(记者林宇云通讯员徐晓丽)4月28日,经市司法局通过合法性审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地方志办公室出台《湛江市年鉴工作管理规范》规范性文件,对湛江市年鉴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
年鉴工作是地方志工作的主业部分,是地方志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志,规范湛江市年鉴工作管理,解决湛江市在开展年鉴工作和年鉴工作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今年1月,市志办组织起草年鉴工作规范性文件文本。2月,发函向各县(市、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地方志工作机构,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湛各单位等223个单位征求意见;在湛江地情网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随后,组织对该《草案》文本进行审定。经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报市政府审批,《湛江市年鉴工作管理规范》正式出台。《湛江市年鉴工作管理规范》正文共26条,明确湛江市对年鉴组织编纂、出版发行、收藏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管理的规范内容。
《湛江市年鉴工作管理规范》是市志办制定出台的地方志管理工作第二部规范性文件,填补了湛江市年鉴工作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空白,对推进湛江市依法治志作用重要、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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