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湛江日报 2020-04-29 08:23

本报讯(记者潘洁婷通讯员庞明浩)4月28日,湛江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邓振新,副主任何鑫、刘忠芳、伍文兴、陈学,秘书长詹建文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伟杰,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朱彬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坚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和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湛江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湛江市法院两个“一站式”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湛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和通过了关于湛江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决议。

会议还对《湛江湾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

会议审议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免去徐文学的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委副主任职务。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和林的提请,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免去常捷的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命许小兰、黄映宵、张少梅、朱罗成、陈小敏为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会议审议通过了《湛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再华同志辞去湛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决定接受王再华同志辞去湛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湛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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