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守护“海洋蓝”
记者谢婷婷通讯员湛检宣
为守护湛江的碧海蓝天,近年来,湛江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加大海洋环境监督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以“检察蓝”守护“海洋蓝”,为海洋环境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统一部署强化“护海”使命
2019年,根据省检察院的通知要求,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1年的“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两级检察院均成立了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上下联动、周密部署,确保专项监督活动有序高效开展。
活动聚焦入海排污口设置不规范、陆源污染防治力度不够、海上污染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相对滞后、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5个监督重点全面发力,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摸排线索81件,立案8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7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法院均判决一审胜诉,成效明显。
突出重点彰显“护海”成效
廉江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市营仔镇龙营围以南海域存在大片生蚝养殖场,面积达一万三千余亩,该养殖场绝大部分位于禁止养殖区或限制养殖区内,处于无序状态,危及航道安全、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调查清楚后,廉江市检察院及时向廉江市农村农业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现部分养殖场和养殖废弃物均已被清理。该案入选“广东省检察机关"守护海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徐闻县检察院针对履职中发现的矫某某非法捕捞且被破坏的海洋生态环境一直未得到修复的情况,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其购买鱼虾苗以增殖放流方式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进一步保护和修复海洋生态环境。
遂溪县检察院针对履职中发现的该县某处海域存在人为倾倒固体废物,严重污染海洋环境及危害海洋生态系统安全的情况,分别向当地镇政府和渔政大队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两部门联合执法,消除海洋环境安全隐患。
吴川市检察院针对该市海滨街道颐康海岸形成约1公里垃圾带的情况,现场调查取证后依法分别向湛江、吴川两级生态环境局等9个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目前垃圾带已全部清理完毕,有效维护海洋生态环境。
一个个典型的“守护海洋”公益诉讼,彰显了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海洋生态损害修复,切实扛起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使命担当,守住“海洋命脉”。
区域协作形成“护海”合力
针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涉及跨区域的特点,湛江市检察院分别与海口市、北海市检察院联签公益诉讼协作框架协议,加强琼州海峡、北部湾海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凝聚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开启了广东省跨省域公益诉讼协作的先河。
各基层检察院结合其工作实际,积极拓展保护机制,吴川市检察院与茂名化州市检察院签订了关于保护鉴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廉江市检察院与广西陆川县检察院会签了关于建立九洲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的框架协议,形成海洋生态保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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