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方严打“套路贷”点赞

湛江日报 2020-04-10 10:33

开发区公安分局经过深入调查和全面取证,牵出了一个以借贷公司名义生存的“套路贷”犯罪团伙,并于近日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28人,冻结涉案资金高达7441万元。(据4月9日《湛江日报》)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推进,湛江市民都感受到了警方“扫黑除恶”的决心和力量。而严打“套路贷”,是专项行动的一部分,因其犯罪手法隐蔽、影响恶劣、涉及面广,备受市民关注。4月9日,《湛江日报》刊登了湛江警方严打“套路贷”的两篇通讯报道,曝光了“套路”的常见手法,揭示了“套路贷”不是“贷”而是犯罪的本质。报道令人振奋,为湛江警方严打“套路贷”所展现出的精气神和战斗力点赞。

“套路贷”不是近几年才出现的犯罪行为,但由于它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所以很有迷惑性。目前在一些地区,“套路贷”已逐步发展成为黑恶势力较常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严打“套路贷”,势在必行。

从报道曝光的“套路”来看,“套路贷”是一种比“高利贷”还要可怕、危害也更大的骗局。“高利贷”的出借方,是希望借款人能够按期支付高额利息获得收益,而“套路贷”的出借方根本就没打算让借款人正常还款,他们要的不是利息,而是以借款为名通过非法途径获得收益或者财产。

以报道中梁先生“无押车”贷款一案为例,借款合同金额129000元,约定每个月还5800余元,但钱还没借出,犯罪嫌疑人就先“以支付手续费、GPS安装费、服务费等费用实施诈骗25000余元”,梁先生实际拿到手的只有104000元。而这,仅仅是“上钩”,“套路”接续而来。在梁先生在每月按时还款且连续还款8个月共46000余元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故意制造还款逾期,继而强行扣车,要挟梁先生一次性还款115578.18元,且需多支付“处置费”及罚金23232元才归还汽车。8个月时间,犯罪嫌疑人借出的是10万多元,但企图拿到的是18万多元甚至是梁先生的车。过程中,几个公司相互配合下套,先制造民间借贷假象,与受害人签订明显不利的合同;然后为把虚增款额“坐实”,制造一条“银行流水与借贷合同一致”的证据链;临到还款时则故意造成受害人违约,用合同陷阱使其短时间内债台高筑;即使对簿公堂,犯罪嫌疑人仍然可以种种“证据”说事……一环扣一环精心设下圈套,“小贷”就是这样滚成了“巨债”。

“套路贷”不仅要严打,更要严防。一方面,公安机关可以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多曝光一些“套路贷”的常见“套路”,让市民提高警觉。另一方面,教育部门、金融机构等也要参与进来,拓宽宣传渠道,加强金融借贷政策及相关知识的普及。而一旦不幸遇上“套路贷”,一定要保持镇定,尽量多收集或制造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及时报警,利用法律武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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