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纪委监委严明清明节纪律要求 严防疫情和“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湛江日报 2020-04-04 07:46

本报讯2020年清明节将至,湛江市纪委监委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树立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出现疫情和“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当前国内外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高度警惕清明期间的疫情反弹风险,要保持清醒头脑,决不可掉以轻心;把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结合起来,一体部署、一体落实;严格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对“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部署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发生逆转。

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采取多种形式提前发信号、打招呼、敲警钟、提要求、明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六个严禁”纪律要求:严禁组织、参加聚集性祭扫、聚餐;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相互宴请、安排住宿等活动;严禁在祭奠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树立既尊重生命又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做实做细政治监督,督促协助党委(党组)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监督和纠治“四风”工作,科学精准实施监督。聚焦公车私用、违规吃喝、收送礼品礼金等“节日病”,特别是要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允许以“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钱不多”“事不大”等为由搞网开一面、迁就照顾。要落实“一案双查”,对“四风”问题突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林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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