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透明
本报讯记者卓朝兴报道:随着二胎政策全面放开,湛江市出生人口数和入园需求量逐年增加,幼儿园招生尤其是公办园招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昨日,记者从湛江市教育局了解到,该局3月24日发出关于征求《湛江市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意见》的公告,现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看到,《湛江市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幼儿秋季入园年龄拟为3—5周岁,其中公办园小班幼儿8月31日前须满3周岁,中大班幼儿8月31日前分别须满4周岁、5周岁。为实现国家、省提出的“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人数占比达到50%以上”的发展目标,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对照差距,指导各公办园充分通过新建、改扩建扩大教育资源,扩大招生规模,各公办园在建项目须抓紧施工建设,争取2020年秋季开始招生。教育部门办园、市属机关办园和市属国企办园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生,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教育部门公办园由县(市、区)教育部门根据本区域实际确定招生方案;市属机关公办园、市属国企公办园、部队幼儿园、大学附属幼儿园及集体公办园由其主管单位根据实际确定招生方案。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考虑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剩余学位面向社会以公平、公开方式进行分配。普通幼儿园不应拒绝招收适龄轻度残疾幼儿入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可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将持续至4月8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湛江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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