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印发工作方案 强化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湛江日报 2020-03-17 08:43

本报讯(记者苏国松通讯员姚文红)3月16日,记者从湛江市森防办和湛江市应急管理局获悉,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决胜阶段,为防止各类风险交织叠加,湛江市已印发了《湛江市2020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以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

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层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指南》,县(市、区)、镇(街)基层一线森林防灭火责任制要落实到位,任务要分解到位。自然资源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火灾预防职责,深入开展防火巡查、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和森林火情早期处理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及时组织协调森林火灾扑救。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部门要按照本单位在森林防灭火中的职责要求,切实认真履行责任。各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要落实清明节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

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各地要采取报刊、广播、电视、手机信息、宣传车、横幅、海报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做好清明节森林防火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倡导文明、简约祭祀新风尚,疫情时期减少返乡祭祖活动,切实强化全民的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意识。各进出林区路口、林区道路两侧和县、镇驻地,要增设防火宣传标牌,各林区内墓地进出沿途要刷写森林防火标语,教育和警示入林区扫墓人员禁止用火,宣传车辆要深入林区村组、田间地头以及墓地集中区和涉林景区(点)往返巡查广播。要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入机关、企业、学校、林区、社区的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实行包片工作责任机制,加强野外火源管理,防止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一要排查火灾隐患。各地要织密防线,切实加强森林火灾风险区(点)的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制度,落实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二要包山头地块。镇(街)要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或临时聘请人员,划定责任区,网格化管理,深入到山头地块巡查,必要时采取“人盯人”方法,确保火源管控与火情巡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区域、每一个山头、每一处林地,积极劝导祭祀聚集活动,确保辖区人员不聚集、疫情不反弹、防火有保障。林业站干部、专职护林员除了要管护好自己负责的林地外,还要协助村委、森林经营单位、个人做好包山头的工作,切实做到每个有坟墓的林区、山头都要有人看守。要将管护人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不定期检查护林员护林情况,保证清明节期间每个护林员在岗在位。三要设卡布点检查。镇(街道)、村(居)委员会要在林区、风景区、森林公园等门口路口设临时防火检查岗立检查牌,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种进山林,做好外来人员测温工作,引导进入林区的车辆有序行使和停放。四要加强执法处罚。森林公安要开展进山执法行动,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巡逻取证和强化执法,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厉惩处森林火灾肇事者,保持野外违规用火高压打击态势。

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是扑火预案准备。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分级启动应急预案,依法科学有序开展工作。二是扑火队伍准备。市、县(市、区)、镇(街)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要处于待命状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一旦接到山火报告,快速出击,科学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发生森林火灾时,各级政府领导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三是应用技术准备。装有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县(市、区)要对系统调试应用,及时维修损坏的设备,确保及时监控林火热点和及时反馈森林火灾情况。四是物资保障准备。各地各单位要在清明节前补充购置扑救物资,提前为护林员制作“护林员”袖章和采购二号工具。护林员巡查时要配戴“护林员”袖章和带上二号工具,及时对扫墓违规用火进行处置。此项工作作为抽查的重要内容。

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清明节假期,实行“双值班带班”制度,各县(市、区)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必须各有一人在岗带班。规范火情报告,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情信息,全面掌握动态,确保信息畅通,不得迟报、瞒报,做到应急处置安全、有序、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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