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广大消费者放心安心 湛江正式全面铺开放心消费承诺店创建活动

湛江日报 2020-03-16 08:22

市消费者委员会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放心消费承诺店的创建情况。 本报记者林川摄本报讯(记者苏国松特约通讯员陈燕玲)3月15日上午,湛江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湛江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湛江市食品行业协会等16个行业协会商会,在湛江经开区华都汇商场开展发动商家实行“放心消费承诺”的宣传活动,宣布湛江市正式在各行各业的商家中推行放心消费承诺店的创建活动。至3月15日晚记者发稿时止,全市已有近200家商家加入此活动行列。

当天上午,湛江市消费者委员会向湛江市主流媒体记者简要介绍湛江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意义和“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的规则,公开展示湛江放心消费承诺牌匾等,公布了首批部分承诺商家名单,以及实地走访了开发区卜蜂莲花超市、开发区湛尚整体家具定制中心等实行“放心消费承诺”的企业。

近年来,消费成为湛江市经济稳定增长的主要动力,特别在当前疫情对经济造成较大冲击情况下,消费的拉动作用被寄予较大期望。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在市市场监管局的统一部署下,立足于“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力”的出发点,湛江市消委会从今年2月份开始,一边坚持抗疫,一边深入发动商家参与“放心消费承诺活动”,至目前已有200家实体商家参与。

湛江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武新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当前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复营业的关键阶段,通过充分整合各行业协会商会的力量,并进一步联合湛江日报社等主流媒体的力量,深入发动,近期全市范围内可望实现2000家商家参与放心消费承诺店的创建目标,为全市广大消费者打造放心、安心的消费环境,持续保持“看好湛江、投资湛江,凝心聚力、加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助力湛江的高质量发展。

相关链接——“放心消费承诺”承诺些什么?

据湛江市消费者委员会解释,“放心消费承诺”活动面向全市内所有在流通领域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根据《广东省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活动规则(试行)》,参与该项活动的经营者,须向社会公开作出“三大承诺”。一是品质保证,即不提供假冒伪劣商品,不提供“三无”产品,不提供不合格商品,不提供来源不明商品,不提供过期商品,不提供缺陷商品,不提供侵犯知识产权商品;二是诚信保证,即不作虚假宣传,不搞低价诱导,恪守服务承诺,履行合同约定,明码实价,明白消费,守法经营,诚信待客;三是维权保证,即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提供便捷售后服务,高效处理消费纠纷,承担先行赔付和首问责任。此“三大承诺”覆盖商品和服务领域,涉及质量、价格、合同、售后、知识产权等方面,同时源于法律也高于法律,要求经营者承担先行赔付、首问负责等义务,在此基础上,经营者还可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作出更高更多、更有利于提高消费粘合度、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让消费者在消费全过程中都能放心安心舒心,消费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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