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法院首次启用“电子封条”查封涉案房产内置摄像头感应装置,24小时监控

湛江晚报 2020-03-14 09:26

法官正在安装“电子封条”。本报讯记者黎阳明通讯员陈小漫何清琳摄影报道:近日,湛江赤坎区人民法院启用“电子封条”查处一处涉案房产,这也是湛江法院首次使用“电子封条”。“电子封条”外观醒目,明确告示“法院查封”“严禁破坏”。

和以往的纸质封条不同,“电子封条”内置摄像头感应装置,可以对涉案房产进行24小时监控,一旦被执行人或其他人员试图破坏,“电子封条”便会自动播放法院的警告语音,告知擅自破坏封条的法律后果,并自动摄影摄像,锁定证据,将信号传送到执行法官的手机终端,使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知悉查封有被破坏的可能,以便执行外勤组第一时间出警处理,迅速抓获破坏设备人员,并依法进行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电子封条”上还有一个二维码,被执行人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手机扫描“电子封条”二维码,阅读相关法律文书,详细了解房屋查封的法院、被查封的原因、查封的期限以及执行法官的联系方式等事项,充分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积极与执行法官沟通联系,协商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

“电子封条”操作简易,主要固定在查封房产门框上,并锁定门把,它能够有效克服传统纸质封条易脱落、被人损坏,导致被查封房产处于“失控”状态的弊端。

“电子封条”查封房产后,被执行人仍不自觉履行判决义务,法院将依法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拍卖等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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