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坎法院率先启用“电子封条”
本报讯(记者欧丹丹通讯员何清琳)“该房屋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任何破坏本设备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处罚。”3月10日,在赤坎区某小区,赤坎法院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的一处房屋进行查封。与常见的纸质封条不同,这次执行查封中,赤坎法院使用了“智能电子封条监控系统”,也就是俗称的“电子封条”。据悉,赤坎法院率先在执行查封中使用电子封条。
甲某和乙某因民间借贷发生纠纷申请仲裁,经仲裁裁决乙应当偿还甲本金十万元及相关利息。因乙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裁决,甲向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乙住所地所在的赤坎法院执行。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及时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采取查封措施,并进行现场查封。
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表示,采用传统纸质封条查封房屋,封条一旦被撕毁不能及时获知,也难以收集破坏者肇事证据。相比之下,电子封条的内置摄像头可以对涉案房产进行24小时监控,同步抓拍取证被执行人或其他人员破坏电子封条的现场过程,并把证据传至法官手机进行报警。法院可以快速锁定破坏者并依法根据相关情节进行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该院有关负责人表示,电子封条活用互联网信息技术,配合执行强制措施,有效锁定被查封房产,对被执行人形成法律威慑,是赤坎法院优化智能执行工作、促进解决执行难的积极探索与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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