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海事落实减负新政 可为企业减负1.5亿元

湛江日报 2020-03-10 08:24

本报讯(记者陈彦通讯员李星)3月4日,湛江海事局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关于“3月1日至6月30日,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降低20%”的精神。该局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工作,拟订内部工作要求,明确免收期间港口建设费申报人申报要求、征管工作要求等事项,做到职责清晰、流程明确,让缴费人看得懂、弄得通,切切实实享受到惠民政策,为企业减负。

去年3月至6月期间,湛江海事局征收港口建设费15860万元。依据这项减负新政,预计该局今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约1.5亿元,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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