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原因延期开庭 法官巧用微信解决案件
南方日报讯(记者/刘稳通讯员/徐忠婵)“吴助理,你好,我现在在江苏南京,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加开庭,是否可以申请延期开庭?”3月4日上午,廉江法院综合审判庭的法官助理吴定光接到电话后,马上了解该案件情况。
2019年10月31日,被告陈某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原告梁某驾驶的电动车,造成电动车损坏、梁某受伤,后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重型货车的所有者归属湛江某混凝土公司,由南京某保险公司承包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梁某受伤住院治疗造成各种损失4.7万余元,经司法鉴定达到十级伤残。因赔偿事宜协商不成,梁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某、湛江某混凝土公司、保险公司依法赔偿其经济损失16.3万元。
案件原定于2020年3月4日开庭。因疫情吴定光接到被告南京某保险公司的诉讼代理人电话后,马上联系原告梁某,协商延期开庭事宜。得知原告梁某年过六旬,出车祸之前一直靠打散工和务农生活,出车祸之后造成伤残,行动不便,经济比较困难。吴定光把情况向承办法官郑伟珠汇报后,郑伟珠审判团队经慎重考虑后,决定尝试通过微信电话调解。
因原告梁某放弃对被告陈某某、湛江某混凝土公司的诉讼请求,吴定光马上打电话与被告南京某保险公司诉讼代理人、原告诉讼代理人说明原委,并得到双方同意后,建立了微信群。在微信群,吴定光在承办法官郑伟珠的主持下,经核实双方身份后,对案件进行协商。保险公司经过审核证据后,同意与原告梁某进行远程调解。原告梁某与被告南京某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在一个月内一次性赔偿原告梁某14万余元。在确定赔偿意向后,吴定光迅速制作了调解协议书,双方确认无异议后,自行打印调解协议书并签字盖章,拍照分享到微信群,并将原件邮寄回法院。
从接到被告提出延期开庭申请,到调解结案只用了半天时间,郑伟珠审判团队巧用微信电话调解帮六旬老人解决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既然让老人可以早点拿到赔偿款,又避免了当事人要长途跋涉参加诉讼,受到双方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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