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28条措施》 战疫情稳经济 两手抓两促进
本报记者林宇云
3月2日,湛江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28条措施》(下称《措施》)。28条实实在在的举措,对战疫情、稳经济“两手抓、两促进”作出了科学系统的部署,进一步坚定了共克时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实现决胜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脱贫攻坚任务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的必胜信心,体现了湛江担当和湛江作为。
精准防控落细落实防控措施
《措施》提出,要因地制宜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疫情实际,精准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科学制定动态防控措施,高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可结合实际对镇街防控等级进行细分。
同时,要继续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工作。以县域为单位,实施“预防为主、外防输入、内防局部扩散”策略,继续落实“四早”措施,坚决扑灭潜在火星火苗,精准检测、追踪到人、随访到户,确保重点对象登记在册,异常情况及时处置。
要织密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两张网”。严把社区和农村防控关,落实网格化管控,推动防控资源和力量下沉,实现“村居干部+警员+医务人员”三人小组排查全覆盖。强化公众疫情防护知识宣传,普及居家隔离、自我防护、交通防护等指南。要进一步细化实化防控措施,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管控,落实各项防控技术方案。
要全力做好患者救治和完善诊疗方案。严格落实“四集中”救治要求,集中优势资源和技术力量开展医疗救治,千方百计提高治愈率、降低重症率,避免出现死亡病例。
要用心用情关爱保护医护人员。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系列关爱医护人员政策措施,抓紧出台相关政策举措,在薪酬、待遇、职称、补贴、补助、带薪休假、子女照顾等方面完善激励机制,强化保障力度。进一步改善一线医护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统一安排密切接触确诊病例的医务人员进行集中隔离观察并做好相关保障,全面保护医护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要坚决完成好支援武汉和荆州的政治任务。服从中央指挥和省的调度,集中优势资源、集合精干力量支援湖北,高质量完成对口支援任务。继续充实强化支援救治力量,推行权威专家远程会诊、讨论“战法”等新模式,把前后方力量进一步结合起来。切实做好服务支持医疗队医疗物资、生活物资以及医务人员家属的后勤保障,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
要扎实做好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保障。坚持外抓采购、内抓生产,加强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医疗物资的生产供应,全力推动鼓励涉医企业迅速复产、达产、扩产,用好用足支持相关企业的政策措施,加大设备购置奖励力度。做好“肉篮子”“菜篮子”生产供应保障,密切监测市场供需动态,积极组织农副食品生产供应,确保蔬菜、肉蛋奶、粮食、煤电油气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紧扣全年目标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
《措施》提出,要精准稳妥推进全面复工复产。建立完善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市县镇三级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领导包干责任制,下沉到辖区前十名的骨干企业开展暖企服务,按照“一企一策”,精准对接、协调解决防护物资、用工等问题,帮助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要实行“一企一员”,派出专员到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尽快落实财政贴息、大规模降费、缓缴税款、专项债券等政策,在地方权限范围内能减则减、能免则免。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给予延期还贷、无还本续贷、降低利率和减免利息支持,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贷款给予临时性延期偿还安排。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阶段性由3%降至1%的政策;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减免物业租金。扶持参与防疫的医用物品、生活物资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的重点企业。
要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加强部门间并联审批,推广使用网络、视频等技术手段开展项目评估评审,推行重点项目审批手续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不见面”审批和高效快速审批。出台针对性政策,积极培育智能制造、无人配送、在线消费、医疗健康等新兴产业和新业态,引导民营企业进行智能化改造。
要多措并举促进消费。将采取针对性措施,帮扶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会展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服务业。加快推进5G技术商用和终端消费,扩大4K/8K超高清视频消费,鼓励在线娱乐、在线办公、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等新业态升级。进一步培养居民健康生活习惯,引导企业扩大绿色食品、药品、卫生用品、健身器材等生产销售,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对冲疫情影响。
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落实社保费降缴补缴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按省有关政策放宽援企稳岗失业保险返还标准。个体工商户可按省有关要求参照小微企业享受社保减免。支持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吸纳就业,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条件。对生产、配送防控物资企业新招用员工的,适当给予补贴。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给予企业适当补贴。加快出台实施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因地因企因人分类帮扶,提高政策精准性。抓好异地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大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力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政策,推进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扩容提标”,大力开发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统筹做好毕业、招聘、考录等相关工作。
要抢抓春耕生产。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及时向农民发放补贴资金。抓紧解决影响春耕备耕的农资、运输等突出问题。支持生猪养殖企业进一步扩大产能。持续加强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严防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按省有关要求实施家禽水产蔬菜瓜果临时收储补贴政策,对疫情防控期间符合收储条件的企业予以补贴。
此外,《措施》还在着力稳外贸稳外资、大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切实保障基本民生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可行的办法。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两手抓、两促进”提供坚强保证
《措施》提出,领导干部要当先锋、打头阵。各级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主动担当,提高工作本领,努力增强综合能力和驾驭能力,特别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关键时刻顶得上、靠得住。要在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大胆使用政治可靠、工作急需、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专项考核,将领导干部在防控一线的实际表现、突出事迹列入干部政治素质档案,作为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提拔重用一批优秀干部。
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走在前、作表率,切实担负起组织动员群众、群策群力防控疫情的重大政治责任。建立健全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对在斗争一线表现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可火线发展入党。关爱奋战在一线的党员干部,大力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要支持保障医务人员等各类专家人才投身疫情防控。全面落实各项激励保障政策,在职称评聘、培训深造、补贴补助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一次性单列增加绩效工资总量。
要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机制。围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持续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立足湛江实际、通观全国大局,仔细盘点防控工作得失,认真补齐短板弱项,形成与省域副中心城市相匹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体系。
要进一步提高新闻舆论工作效能。坚持新闻发布会和每日信息发布机制,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回应群众关切。坚决依法处置造谣传谣,引导公众不信谣、不传谣。
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压缩减少会议、文件,提倡合并套开,开短会、发短文,多采用视频会议等简而有效的会议方式,不得层层、多头要求基层重复填表报数,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必须统筹安排,上提一级把关,切实为基层减负,让基层一线人员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
要严明党的纪律。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打折扣的,对不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的,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甚至临阵脱逃的,要严肃处理,严重的先就地免职。对弄虚作假、骗取政策支持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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