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迁坟通告 湛坡府通〔2020〕3 号

湛江日报 2020-02-27 08:29

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加快城镇建设,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公告拟征收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已开展附着物清点清表工作。具体范围是:东至五重垉,南至莫村新屋、村仔、大村、上村、西头片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西至五重村,北至消坡海围(消坡垉)。征收坡头区龙头镇莫村上村、村仔、新屋、大村、西头片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46.1669公顷(详见龙头镇人民政府、莫村村委会和被征地经济合作社张贴的迁坟通告附件勘测定界图)。

请上述土地范围内坟墓的坟主,自本通告登报之日起7天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到莫村村委会办理迁坟补偿登记手续,并在本通告登报之日起15天内自行搬迁清理完毕。逾期不办理补偿登记手续,将依法按无主坟处理;不自行搬迁清理的,将依法强制清理。

办理迁坟补偿登记手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莫真球,13326518369;莫超华,13286963686。

特此通告。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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