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区规范废弃口罩处置工作指引》出台 废弃口罩怎么处理?
本报讯记者谢婷婷卓朝兴报道:1月30日,记者从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了解到,最近出台的《湛江市区规范废弃口罩处置工作指引》要求:对废弃口罩要规范、集中定点、统一地分类投放。废弃口罩切忌放入包里、兜里、随意放置、丢弃,要及时用塑料袋密封处置或直接投入“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收集桶。
普通市民使用过的口罩,因风险较低,可以由使用人直接丢入“其他垃圾”或粘贴有“废弃口罩专用”字样的垃圾收集桶。
存在发热、咳嗽、咳痰、打喷嚏症状或接触过此类人群的人,使用过的口罩应使用密封袋、保鲜袋,将废弃口罩密封后丢入“其他垃圾"或粘贴有“废弃口罩专用”字样的垃圾收集桶。
对于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应在就诊或接受调查处置时,将使用过的口罩交给相应工作人员,作为医疗废物进行处置。在医疗机构时,可把口罩直接投入医疗废物垃圾袋中,作为医疗废物由专业处理机构进行集中处置。
在规范收集处置方面,要因地制宜设置专用收集垃圾桶,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院校、公园、街道、社区、村委、商场等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在城区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并标明“废弃口罩专用”。
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内要设塑料袋内衬,避免废弃口罩与容器直接接触。环卫部门要使用消毒液或石灰粉撒至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进行消毒处理,每日不少于两次。要及时清运消杀,消杀采用84消毒液按1:99兑水配比稀释或75%酒精进行喷淋。要及时清运垃圾收集桶,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站(点)要定期开展清洗、消杀、除臭工作,每日不少于两次。垃圾运输车要清洗消毒,垃圾运输车必须密闭,在垃圾中转处理后要对离站的垃圾运输车进行消杀。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要对完成卸料的垃圾运输车辆进行消杀。
在规范分类处置方面,要严禁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医疗机构收集的废弃口罩,可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指定的新型肺炎定点收治医院及建设的专门医院或病区废弃口罩,应当按照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其他区域收集的废弃口罩按照其他垃圾直接运至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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