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纪委监委 推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向纵深发展

湛江日报 2020-01-29 09:09

本报记者邓耀瑞通讯员湛纪宣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市委具体部署,推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向纵深发展,实现打“伞”数量和质量、查办重点难点案件效果、问责力度、协同联动水平“四个明显提升”。

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754件,已办结580件。立案309件314人,其中处级干部10人,科级干部82人;涉黑涉恶腐败89人,充当“保护伞”188人,工作不力失职失责3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7人;移送司法机关41人。严肃查办了梁槐涉黑组织、宁智强黑社会组织、廉江和徐闻跨省非法抽砂等一批大案要案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反响,取得较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深化督导问责压实政治责任

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市纪委监委坚持高站位谋划、部署、推进专项斗争,不断压紧压实政治责任,确保领导坚强有力、工作落实到位。

一方面是持续传导压力。市纪委监委共召开7次书记专题会、25次市纪委常委会,传达有关精神,审议工作方案,研究重点案件。委主要领导扛责在肩、亲自督战,对重督线索逐一专题研究,对重点案件靠前指挥、全程跟进,有针对性地约谈部分县(市、区)党委五人小组成员和市直单位“一把手”、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层层传导压力,环环夯实责任;委领导班子带领11个督导组分别到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深调研,督促推动惩腐打“伞”工作。

另一方面是加大督导力度。委领导班子分别联系督导一个县(市、区),蹲点指导一个薄弱的镇街;四个监督检查室分别对联系片区和单位进行常态化督导。加大对打“伞”工作滞后地区的督导力度,着力扭转被动局面。高举问责利剑,强化以案问责和精准问责,加大对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的倒查力度,对不敢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工作不力失职失责37人。

狠抓线索办理提高核查质效

市纪委监委以问题线索作为关键切入点,在起底线索、深挖案源上下功夫,念好“挖、核、督、管”四字诀,不断提高线索办理质效。

一是挖线索。全面开展线索大起底大排查活动,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充分利用12388举报电话、“廉洁湛江”官方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现场接访等渠道,通过交叉巡察、明查暗访、专项督导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的举报,着力发现问题线索;注重在审查调查中深挖,对可能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进行循线了解、深入挖掘。截至2019年12月底,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754件,其中信访举报221件、公检法移送109件、审查调查中发现81件、巡视巡察中发现14件、监督检查中发现9件。

二是核线索。建立完善线索核查机制,综合运用交叉核查、督办核查、联合核查、提级核查等方式,确保线索核查全面细致和客观真实。组成12个交叉复核小组,对承办的104件中央督办线索展开交叉复核,同时对线索核查质量进行实质审查,切实提升线索核查率、办结率。

三是督线索。对中央和省交办、市领导批示、省扫黑除恶督导组签转的线索,全部实行挂牌督办,提高重点线索成案率。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对线索办理进度缓慢、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的地方和单位予以督促,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查清办结。

四是管线索。出台《市纪委监委机关调整问题线索分办流程的办法》并严格执行,加强线索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不断完善问题线索登记、管理、查办、保密和备案等各个环节,做到专门台账、专项登记、专人负责、逐一核查、逐一销号。

强化联动协作形成整体合力

为推动扫黑除恶纵深发展,市纪委监委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协作,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措施互补,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健全完善协同办案机制。市纪委监委与市公安局共同印发《湛江市公安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关于进一步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移送和协同办案机制的意见》《湛江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强化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暂行办法》,建立市纪委监委与市公安局三级协商机制(市领导、委领导、职能室),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

构建定期会商研判机制。市纪委监委与市委政法委等六个部门联合印发《湛江市办理重大复杂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工作机制》。2019年,市纪委监委与市公安局召开4次联席会议分析研判重大复杂案件,提高问题线索成案率。徐闻县纪委监委会商研判、协同办案工作2019年4月顺利通过省纪委监委、省公安厅协同办案联合督导组督查,并在全省受到通报表扬。

推动法法衔接顺畅高效。严格按照《监察法》规定,严格贯彻执行《湛江市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试行)》,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在确保办案质量前提下,提高案件移送起诉效率。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移送检察机关起诉41人。

坚持多措并举着力打深打透

为了打深打透黑恶势力,市纪委监委聚焦“三个攻坚行动”和“两个清零”目标任务,紧盯黑恶势力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挂牌督办、提级查办等措施,将“顺藤摸瓜”传统战法和“顺瓜摸藤”创新战法相结合,突出上下联动、合力攻坚,掀起打“伞”破“网”强大攻势。

如在查处宁智强涉黑团伙案中,公安机关第一时间移送了与宁智强涉黑团伙有关联的公职人员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抽调两名具有丰富查账经验的办案人员,进驻市公安局专案组,通过与公安机关信息共享,直接调取各种书证、物证,加快梳理排查进程。目前已立案17人,其中处级干部4人,党纪政务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如市纪委监委深入基层蹲点暗访,发现徐闻县附近海域存在非法采砂现象,迅速与市公安局联动协作,抓捕非法抽砂团伙共109人,查封多个砂场,已认定的涉案金额达2600多万元。目前,已立案3人。

推进以案促改确保标本兼治

市纪委监委按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原则和边打边建边治的要求,大力推进以案治本“四个一”工作,不断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一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处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市纪委监委在吴川市委召开泄密事件责任追究案处理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把覃巴镇泄密事件的警示教育纳入基层干部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摄制《矿“坑”——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路西村涉恶涉“伞”系列案警示录》,在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警示教育暨全市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上播放,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督促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始终保持警钟长鸣。

二是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加大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监管力度,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滚动摸排,深入推进行业治乱专项行动;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深入剖析发案成因、机制制度和监管漏洞,充分运用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手段,督促案发地区和部门认真整改,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38份、监察建议书19份、提示函12份、提醒函7份。

三是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优先查办、重点查处基层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先后查处了麻章区迈合村干部全小强、赤坎区文保村党支部书记何秋春、霞山区兴隆村委会主任黄康生等村(居)“两委”干部,以惩腐打“伞”推动基层党建、基层治理和政治生态全面进步。督促推动组织部门加大对全市176个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教育整顿力度,打造基层坚强战斗堡垒。

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湛江市媒体资源及市纪委监委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战果和成效,大力营造惩腐打“伞”的强大声势和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一是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在《中国纪检监察报》《湛江日报》和“廉洁湛江”微信公众号及网站等媒体平台刊发或转载有关宣传稿161篇,通报典型案例8起。积极参与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展宣传活动,推出《湛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展之纪委监委篇》图片展,现场向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5000份,全方位展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斗争成果、重大意义和打击重点。

二是深入基层宣传发动。利用干部下基层驻点、扶贫、巡察、调研、走访、接访等时机进村入户,面对面向群众宣传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有关政策和举报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同时借助市纪委监委稳村扶贫工作队的宣传优势,结合扶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开展基层扫黑除恶宣传工作。

三是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出台《湛江市纪委监委关于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建立健全举报人保护机制,严格落实对举报人、证人及其近亲属的保护措施,依法严惩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不法分子,及时兑现对举报有功群众的奖励,提高群众举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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