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对飞禽走兽应怀敬畏之心
宋立民(赤坎)
看了武汉那个“华南海鲜批发市场”里的“大众畜牧野味”标价牌,吓了一跳。100多种飞禽走兽作为食材琳琅满目,我才知道,“吃在广东”的表述并不准确。笔者40多年前在武汉待过几年,留下的记忆确确实实都是美食:四季美包子、武昌鱼、烧麦、豆皮、热干面……
然而,此时此刻,笔者忧心忡忡的,已经不再是“武汉肺炎”如何南下、有多少感染病例,而是咱们港城本地,就有不少的“野味”,通过市场甚至不通过市场,完全可能流向自己的餐桌——没准笔者敲出来这段文字的同时,它们已经在某位朋友的年货之中。例如武汉那个批发市场价目表里所列的野兔、蛇、火鸡、松鼠、刺猬、穿山甲等等,笔者在港城或者周边的城乡都见过。2003年初,非典阴云步步进逼,笔者去番禺讲课,招待老师们的野味里,就有好大一盆果子狸。2007年4月,笔者与邻居张教授在学校附近市场,就见到了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花不到一百元买回来,到廉江一个山坡上放生了。笔者还写了消息,题目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谁来管?》,至今在新华网广东频道还能够搜到。其实,放生的归途中,笔者心里就嘀咕:是不是我们尚未回到湛江,那只猴面鹰就又被抓获回到了市场了呢?
几天前看到一个帖子,说所谓的野味,大部分都是皮糙肉厚,并不好吃。之所以屡屡被端上餐桌,一是因为猎奇与炫耀——见多识广,什么野味咱都品尝过。二是因为据说能够治疗痛风——海边上,痛风是常见病,多发病。只要能治疗痛风,难吃也是要吃的。毕竟比起脚不能走,手不能提,“难以下咽”并不是难题。问题在于,这种说法的科学依据何在?笔者仔细查过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并没有看到那些野味都能够治疗痛风的记载。
历史教训值得注意。上次的“非典”已经是沉痛不已,这次的“武汉肺炎”更是青面獠牙的恶魔,警醒我们远离那些陌生或者熟悉的“野味”。更何况穿山甲等等都是国家保护动物,猎捕、售卖都已经违法。
这几天,恩格斯《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里的一段话被反复引用:“不要过分陶醉于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笔者现在仍然要再抄一遍。所谓的“人是万物的灵长”,不是说人“伟大”到什么都能吃,而是要善于与身边的飞禽走兽和睦相处,各自保护好、延续好自己的生命,维护好所有生命的生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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