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警方打掉全市首个套路放贷及暴力索债涉黑团伙
本报记者邓耀瑞通讯员湛公宣
杨先生着急用钱,有人愿意马上把钱打入账户,只不过到手8500元还了10万后,居然还欠下44万元债务,杨先生被逼得四处举债还款,最终妻离子散。这正是湛江市公安机关近日打掉湛江市首个套路放贷及暴力索债涉黑团伙犯下的真实案例。
债务人深陷重重套路
损失惨重
2017年6月,钟女士因儿子生意失败急需用钱周转,经人介绍向黄某伟借款3万元,流水走账却是6万元。同年10月,钟女士又向黄某伟借1.7万元,期限一个月,流水走账4.2万元,并以钟女士母亲的一套房产为抵押。还款期到,钟女士无力偿还,黄某伟又以利滚利的方法连续虚增借款数额,至2018年1月,钟女士的债务居然增至16万元。为了逼迫钟女士还债,黄某伟露出其凶残的本性,接连采取恐吓、胁迫和到住处砸门等滋扰形式,钟女士的儿子不堪忍受服毒自杀,幸亏被及时发现救回一命。
无独有偶,2015年3月,冯女士经人介绍向黄某伟、林某海两人借款3.5万元,可实际到手2.95万元,借据却写5.25万元。后来,冯女士在还了1.575万元利息后,实在无力偿还。黄某伟带人软硬兼施,打烂了冯女士住处的大门、窗户玻璃,还在其居住小区和工作的小学门口大张旗鼓地粘贴“欠债还钱”、“为人师表、欠债不还,是无赖”等字样进行威胁,甚至对钟女士进行非法拘禁和故意殴打,严重侵犯钟女士人身权利,限制其人身自由,扰乱学校教育秩序和居民生活秩序。为还清债务,冯女士不惜透支信用卡,最终还以涉嫌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钟女士、冯女士的遭遇绝非个例。一段时间以来,黄某伟直接指挥其“马仔”,采取强收斩头息、虚增借款金额、制造虚假银行流水、转单平帐、罚息或强收违约金等套路,骗取和敲诈勒索债务人的钱财。为达到暴力索债的目的,多次采取暴力、胁迫、滋扰、限制人身自由、虚假诉讼等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在闹市区光天化日下,当众追打债务人、到学校公开采取拉电闸、写字诋毁教师人格、利用小孩胁迫教师等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金融秩序、教学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警方抽丝剥茧
犯罪团伙架构现形
2018年10月,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接到举报,称辖区存在一伙以黄某伟为首的从事非法放贷及实施暴力讨债的人员。霞山公安分局扫黑办通过调查走访发现线索背后极有可能隐藏着一个有组织的涉黑犯罪组织。案情上报至湛江市公安局后,市公安局决定由刑警支队牵头组织霞山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有关单位成立专案组全面开展侦查。
专案组一开始从受害人处寻求突破,但是许多人害怕被报复,不愿意、不敢讲出真实情况。专案组进而转变思路,从资金入手调查,并从法院调取相关卷宗,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排查。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以黄某伟为首的有组织的涉黑团伙被一步一步排查出来。
自2013年以来,黄某伟以开设公司、入股合伙的形式,纠集一帮“马仔”充当打手,在湛江市辖区、廉江市等地,从事套路放贷及暴力索债等违法犯罪活动。多年来,该团伙多次有组织地实施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诈骗、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虚假诉讼等一系列犯罪活动,致多人受伤、多个家庭婚姻破裂、1人服毒自杀未遂、2人被迫透支信用卡和挪用公款还债并因此被判刑、多人被逼无家可归等严重后果。该团伙因此获得巨额财富,形成了一定的经济实力。
经过不断扩展和整合,该组织逐步形成了以黄某伟为组织、领导者,人数众多、结构层次明晰、分工明确、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黄某伟对成员按照公司化运营模式进行管理,将其表弟、妻子、弟媳吸收到组织中负责管理公司日常事务、财物收支、收取高利贷利息等工作。他制定了一套组织纪律和规则进行管理,如公司一切事务必须经黄某伟同意批准,公司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每周召开全员会议,研究放贷和索债情况等等。
饭店老板结束“跑路”生涯
回归正常生活
随着警方掌握了大量的证据,许多受害人慢慢放下包袱,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可该团伙的恶劣行径还是给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创伤。开饭店的杨某伟曾先后三次向黄某伟借款7.5万元,借据却是22.5万元,被逼得搬了三次家,母亲住院也不敢去探望。有家不敢回的杨先生只能长期跟着渔船出海。在接受公安民警询问时,杨先生还带着墨镜口罩,生怕被人认出来,而且随身带着行李箱,好像准备随时“跑路”。
经过半年的侦查,抓捕时机成熟,2019年4月28日,抓捕行动正式开展。在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专案组共组织100余名警力,设10个抓捕小组,同步在湛江市霞山、赤坎、坡头、经开区和肇庆市等地实施收网行动,成功抓获18人,查获银行卡70多张,以及各类借款合同、借据、文件、房产证等作案工具一大批,查封、冻结资产涉案现金人民币33万多元、房产21套、小车19辆,美金60650元,黄金0.5公斤、长砍刀一把等。
目前,黄某伟等13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虚假诉讼罪等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另外5人取保候审。
杜绝“软暴力”催债
切不可以身试法
近年来,采取“跟贴靠”方式索取债务的方式甚嚣尘上,它采取跟踪滋扰他人、恶意举报诬陷、贴报喷字拉横幅、喷油漆堵锁眼等方式,给当事人及其家庭形成心理强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及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指出,“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势,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软暴力”行为一旦符合具体罪名的构成要件,可能会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行为是否构成黑恶势力,还应当符合黑恶势力的特征和黑恶势力的认定标准。因此,任何组织、个人追讨债务,应当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切不可以身试法,肆意逾越法律的底线。
公安机关同时也提醒市民,要擦亮眼睛识别“套路贷”陷阱,要到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不要轻信无金融从业资质的个人、公司发布的各类无抵押免息贷款广告信息。一旦发现被骗,要尽可能保存相应证据资料,并及时报警。
新闻推荐
平安湛江是我们的职责和承诺 十个瞬间与您回顾湛江政法2019
【换班的空档,心中装着下一个任务】广大政法干警奋战在第一线,栉风沐雨,披星戴月,连续作战,攻坚克难。心中装着党的嘱托和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