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乡村人居环境增添靓丽底色
本报记者潘洁婷
“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也是实施乡村振兴的关键之年。乡村人居环境改善,才能让村民提升幸福感、获得感。湛江是农业大市,农村人口众多,乡村环境治理难度不小。如何有效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与会代表们聚焦“美丽乡村”的话题,为湛江的乡村振兴出谋划策。
稳步推进农村
人居环境整治步伐
近年来,湛江市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扎实开展了“三清三拆”、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但由于受各种主客观因素影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与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
广大群众虽期盼有良好的卫生环境,但主动参与意识还有待加强,公共环境卫生意识比较淡薄,乱倒垃圾、乱停乱放、乱穿马路、随意损坏环卫设施等现象比较普遍,少数人治理、多数人污染现象依然存在。
为此,市人大代表吴明媚建议,要广泛宣传,增强群众环境意识。将农村人居环境与群众工作、民调工作、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由镇村干部逐户上门与农民进行面对面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宣传,并经常性地督促指导农户搞好自家卫生,培养良好习惯。同时,加强对青少年环境卫生意识的培养,带动家长更好地遵守卫生习惯。
湛江村庄众多,大部分自然村的集体经济薄弱,有的村甚至完全没有集体收入。当前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基本上依靠政府的投入,但由于村庄太多,资金分散至自然村后,显得“杯水车薪”,农村人居环境也容易出现反弹现象,治理成果难以巩固。
“建议要突破难点,提升综合整治水平。一是加强环卫设施建设,由市财政统一划拨专项资金加快对垃圾清运车、垃圾箱、垃圾填埋场等基本保洁设施的购置配备,打牢整治基础。同时,针对农村普遍存在的缺乏排污管网建设的弊端,进行科学配套建设,把农村地下排污管网建设作为农村重点基础工程,建议由省、市财政统一投入,县、镇进行配套建设。”吴明媚如是说。
加快出台乡村垃圾治理法规
垃圾围村,一直是湛江市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大难题。湛江区域农村垃圾成分复杂,不仅包括家畜粪便、厨余等有机物,以及卫生纸、玻璃、塑料、橡胶、金属等废品,还包括农药容器、电池等有毒有害物质,且垃圾产生量和堆积量逐年增多。两会期间,不少代表就如何解决农村垃圾治理问题提出了良策。加快农村生活垃圾立法工作,是代表们提得最多的一个建议。
市人大代表梁平指出,当前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主要存在治理能力短板、经费不足、制度不健全、法律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农村垃圾整治工作是一项复杂且艰难的长期任务,他建议有必要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立法,积极回应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关切。
“建议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出台生活垃圾处理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避免工作中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强化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行性,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提供强有力的机制保证。”市人大代表邱之团认为,出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相关政策法规迫在眉睫。
市人大代表张勇进也建议,注重建立村级垃圾处理资金投入长效机制的同时,要着重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制度保障,力争使垃圾处理的各个环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此外,代表们还纷纷提出了加强垃圾收集处理宣传力度,引导村民对垃圾源头分类、选择最佳资源化利用途径,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金投入等建议。
投入资金的不足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市人大代表邱之团建议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提高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资金标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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