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实施3年湛江募集善款1.3亿

湛江日报 2020-01-03 08:27

本报讯(记者潘洁婷)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慈善法》颁布实施三年多来,湛江市积极培育规范管理慈善组织,基层慈善组织基本覆盖,成功搭建全新社会救助平台。截至目前,市级慈善会共募集慈善资金1.3亿元,支出1.1亿元,超过30万群众受惠。

近年来,湛江市聚焦困难群体,创新公益慈善项目。在抓好日常捐赠活动、善款筹集、善款划拨、跟踪落实等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募捐功能,全力推进慈善救助工作。建立慈善信息平台,广泛开展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募捐项目活动,积极配合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募集扶贫资金。设立了小蓝宝等爱心慈善基金、社会慈善公益金、儿童大病医疗救助、妇女“两癌”医疗救助、福彩爱心帮扶、见义勇为救助、临时救助专项基金、扫码扶贫一元捐等10多个公益慈善项目。

《慈善法》实施以来,市慈善会累计救助患重特大疾病的求助对象41例,支出救助资金71万元;联合专家组深入廉江、雷州、吴川等县(市)为150多名患病儿童义诊,先后为300多名患病儿童实施了心脏修复术,治愈率达到了100%;满足患病群众对易瑞沙、艾比妥、泰瑞莎、安维汀等特需药品的需求,为27名重特大疾病患者发放药品1231盒,价值641万元。给困难群众送去慈善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值得一提的是,湛江市还结合精准扶贫模式,创新发展“慈善超市”。市民政局通过公开招募爱心企业合作,成立了廉心慈善超市,共同打造廉江市有影响力的扶贫产业品牌。超市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满怀爱意全力回馈社会,这种模式不但提高了全民慈善理念,精准帮扶特定贫困群体,还能够提高自我造血功能,持续高效为特定困难群众提供物质帮扶和志愿服务,有效地减轻了政府开办慈善超市的压力和负担。目前,全市设立了赤坎、霞山、湛江经开区、廉江爱心慈善超市4间。

慈善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慈善组织的不断壮大。湛江市注重扶持慈善组织,着力发展慈善服务。目前全市有慈善会(机构)9家,“市、县(市、区)镇(街)”三位一体的慈善网络基本形成,初步实现了全市慈善工作全覆盖。2018年,湛江市15个镇(街)社会工作服务站,在全省率先同时成立社会工作与志愿者协会。这些协会成立以来,入户走访4310户,建档民政服务兑现485个,打通了民政服务的“最后一米”。湛江市以《志愿服务条例》实施为核心,大力推广运用志愿者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实名注册的志愿者数已达47.67万人。

众多的慈善组织为慈善服务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各级志愿者组织近几年来广泛开展关爱弱势群体、创文等一系列志愿者行动,塑造了“情暖湛江志愿服务队”、“红树林志愿保护队”等品牌队伍。近年来,全市各级志愿者组织开展送医送药、扶贫济困活动8000余次,受益群众达到5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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