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 湛江市纪委监委公布工作成果

湛江日报 2019-12-31 08:29

本报讯日前,市纪委监委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外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审计局集中公布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工作成果。分别是:

一、深入治理违规吃喝问题。市财政局组织2018年财政专项检查涉及公务接待费问题的115个市直单位开展“回头看”,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涉及金额322.14万元;组织2019年“三公”经费专项检查涉及公务接待费问题的21个市直单位开展整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涉及金额16.89万元。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规吃喝问题4起,处理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

二、深入治理公款旅游问题。市财政局进一步完善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临时出国经费等管理办法,统一规范公务活动中的伙食费、补助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开支标准和报销流程,对60个市直单位2017-2018年度公款旅游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没有发现公款旅游问题。市委外办对2019年市属学校、国有企业因公临时出国团组进行全面梳理排查,严格从任务必要性、人员合适性、行程合理性、资料真实性、经费合规性和手续齐备性等六个方面进行审核,今年以来,共审核审批市属学校、国有企业因公临时出国团组12批25人次(不含省属企业),取消不合格团组1批4人次。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公款旅游问题4起,处理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

三、深入治理违规用车问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市直单位“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检查,对15个市直单位进行实地抽查,没有发现“私车公养”问题,共梳理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共性问题5项,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市财政局组织市直单位开展违规用车问题自查自纠,对30个市直单位进行实地抽查,目前存在问题的17个市直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收回违规资金28.69万元,移交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宗。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规用车问题7起,处理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

四、深入治理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市民政局开展村、居“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专项治理,组织人员并聘请第三方专业审计公司对各县(市、区)进行抽查,发现一些地区存在发放程序不规范、公示公告程序不完整、缺少严格的发放标准和流程等问题,并督促深化查纠整改。市教育局开展市属学校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专项治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5所市属学校进行抽查,发现问题3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17起,处理3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

五、深入治理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市财政局对市直单位开展新一轮“小金库”问题专项抽查,没有发现私设“小金库”问题。市审计局将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作为年度财政审计、专项审计、政策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重点内容,加大对违规设置账外账、账外资金、公务卡结算制度和执行情况的审计力度,督促存在问题的32个单位认真整改,目前已有28个单位完成整改,建立和完善9项相关制度。市卫生健康局制定《关于开展严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受“红包”“回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今年以来,共签署《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2953份,签订《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27.5万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主动上缴“红包”72.5万元。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19起,处理4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

六、深入开展违规办公用房整改“回头看”。市财政局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回头看”清理自查工作,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328名,办公用房面积合计24822.97平方米,没有发现超标问题;联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成4个检查小组,对58个单位共302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办公用房进行抽查,全部达标;督促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科级以下干部办公用房以及服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等自查自纠工作。(湛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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