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一人获评南粤最美职工

湛江日报 2019-12-15 08:44

本报讯(记者潘洁婷通讯员陈少霞)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12月12日下午,由省委宣传部、省工信厅、省总工会主办的“2019年南粤工匠暨南粤最美职工发布仪式”举行,20名“南粤工匠”和10名“南粤最美职工”亮相。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陈春丽获评为“南粤最美职工”。

陈春丽进入法院工作22年,通过一件件平凡的工作、一宗宗微小的案件,让人民群众通过她的一言一行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她曾被评为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维权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调解能手”,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广东省女法官业务竞赛“优秀奖”,荣立个人二等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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