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退休法官担任专职 人民调解员 调解基层矛盾纠纷 助力平安湛江建设
本报讯(记者张永幸通讯员刘三保)为进一步总结和探索选聘退休法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经验,形成具有湛江特色的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11月27日至28日,市司法局在徐闻县组织全市已上岗的50多名退休法官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交流座谈。市司法局局长颜战克作会前动员。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股长、全市已上岗的退休法官专职人民调解员近90人参加。
会议提出,选聘退休法官担任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意义重大,能够充分发挥退休法官的专业素养,有效地化解基层重大矛盾纠纷,为当地政府排忧解难,为老百姓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会议期间,9个县(市、区)的退休法官专职人民调解员代表先后发言,畅谈了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感想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关情况。他们表示,退休不褪色,要继续发挥余热,尽心尽力去调解基层的矛盾纠纷,以实际行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当地的平安建设奉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近年来,新变化对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而现有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与调解工作的现实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为了突破传统调解模式,打造新时代湛江特色的“枫桥经验”,市司法局深入基层调研,在广泛征求基层司法行政各部门意见基础上,于今年初提出了选聘优秀退休法官担任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这一新思路,并率先在赤坎区进行试点启动,之后迅速在全市推广。
全市选聘退休法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从今年初启动以来,截至11月20日,全市50多名退休法官专职人民调解员先后上岗,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10件,调解成功263件(其中重大疑难纠纷85件),调解成功率85%,充分发挥了退休法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妥善化解了一批基层长期积压的大案、要案、涉访案件,真正做到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为维护当地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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