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运输毒品4000多克 海南一男子被判死缓

珠江晚报 2019-11-27 06:20

据新华社海口11月26日电海南一中院近日一审判决一件运输毒品案,被告人林某强帮朋友从广东两次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4950.32克回海南,海南一中院依法以犯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林某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17年4月29日,被告人林某强受罗某友(另案处理)指使,从海口乘坐大巴到广东省湛江市,与卢某青(另案处理)联系购买毒品。5月2日,林某强到碰头地点向卢某青购买了3条冰毒。林某强返回酒店后将3条冰毒用塑料袋包好藏在枕头里并放在行李箱内,5月3日从湛江市乘车到吴川,后乘坐大巴车返回海口市,当车行至徐闻北港码头处时,林某强看见公安民警例行检查,便下车逃跑,公安民警从行李箱里缴获冰毒2950.32克。

2017年7月份的某天,罗某友再次叫林某强到广东省湛江市购买毒品,通过物流运回海口市。

2017年12月28日,被告人林某强在海口市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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