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海关去年查扣穿山甲鳞片420.4千克 昨日首次向地方主管部门移交
本报讯记者谢婷婷通讯员湛关宣报道:昨日,记者从湛江海关获悉,该关在11月19日向湛江市自然资源局移交穿山甲鳞片420.4千克。
据湛江海关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移交的穿山甲鳞片为该关在2018年侦办的走私濒危物种相关案件中查扣,经鉴定为大穿山甲和树穿山甲的鳞片,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规定,该关按程序向地方主管部门进行移交。在移交过程中,湛江海关和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派出工作人员按照“双人作业”机制,进行视频摄像录证,按程序对15个包装箱内420.4千克的穿山甲鳞片进行逐一拆解封锁、出库清点及过秤称重,经双方共同核对确认后,完成移交手续。
据悉,由于栖息地破坏和历史上盗猎现象严重等原因,穿山甲的数量不断减少。2016年9月,第17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缔约方大会达成一致,将全部8种穿山甲列入附录I,完全禁止国际贸易。实际上,早在2007年,我国就已停止一切从野外猎捕穿山甲活动。而作为缔约国之一,我国按照《公约》常委会要求,从2018年10月起全面停止商业性进口穿山甲及其制品,从源头遏制非法来源的穿山甲及其制品进入流通领域,还根据“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野生动物保护原则,严格执行停止野外猎捕中华穿山甲活动的措施。此外,我国还出台了《刑法》司法解释、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将生产、经营使用穿山甲及其制品制作食品和为食用非法购买穿山甲及其制品等列入法律禁止范围,为依法惩处吃食穿山甲及其制品陋习提供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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