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收县道X812线麻章金川路至霞山南岑路改线工程(朝南路)项目土地的通告

湛江日报 2019-11-19 08:44

湛麻府通〔2019〕36号

为保障县道X812线麻章金川路至霞山南岑路改线工程(朝南路)项目用地顺利实施,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麻章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北沟村、长布村、朝发村、后北村、鸭曹村、西塘村、调塾村、笃豪村、函头村、坡塘村等村庄集体土地23.3213公顷,作为交通用地。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拟征(回)收土地起点位于麻章区与金川路平交,终点位于麻章区与疏港大道相交,面积共23.3213公顷,拟征(回)收土地范围(坐标点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1.X=2353518.888Y=37427482.354

2.X=2353495.430Y=37427483.564

3.X=2353485.988Y=37427501.596

4.X=2353472.346Y=37427504.350

5.X=2352806.997Y=37427544.686

6.X=2352545.548Y=37427504.257

7.X=2349153.294Y=37427513.742

8.X=2348343.992Y=37427559.110

9.X=2348349.997Y=37427600.773

10.X=2349123.742Y=37427557.464

11.X=2352535.734Y=37427553.932

12.X=2352851.864Y=37427596.122

13.X=2353422.826Y=37427550.398

14.X=2353485.955Y=37427557.983

15.X=2353505.972Y=37427581.443

16.X=2353523.948Y=37427580.517

二、征收土地及青苗、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及青苗、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湛麻府办函[2017]68号的规定执行,其中征收土地土地补偿标准为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90万元/公顷(6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途径:采用留用地安置、社保安置、货币安置。

四、土地用途:交通用地。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5日

新闻推荐

2019年市首届“港城杯”乒乓球全国公开赛拉开战幕

公开赛的比赛现场。本报记者李忠摄本报讯(记者卓朝兴通讯员李东杰黄文)11月9日上午,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指导,市乒乓球协...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