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没有旁观者
近日,湛江市公安局制定了《湛江市公安局关于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任何单位和市民都有权劝阻、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凡是知道或发现道路交通安全严重违法行为线索的人都可以向公安部门进行举报。奖励办法适用于发生在湛江市内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与奖励工作。(据11月13日《湛江晚报》)
对于交通违法行为,警方一直在进行查处,但毕竟人手有限,同时不是每处路段都有电子眼监控,因此难免会有“漏网之鱼”。那些违法司机并非不知道这么做不对,但心存侥幸,一来觉得未必会被警察查获,被电子眼拍到,二来觉得未必会发生意外。而意外、险情甚至是悲剧就可能会在这样的侥幸中悄然而至。
所谓“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既然交通违法行为侵犯了公众利益,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成为受害者,那么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就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在看到道路上有司机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后,市民切莫觉得事不关己而高高挂起,应在第一时间内举报,倘若条件许可,还可以用行车记录仪等形式取证,以方便警方调查。而市公安局制定《湛江市公安局关于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这能激发群众的积极性,让人拍手叫好。对于举报线索,警方要高度重视,一查到底,严惩违法司机,同时要一诺千金,对举报有功的市民及时给予奖励。
总之,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没有旁观者,只要群众积极举报,职能部门严厉查处,就犹如布下了一张天罗地网,违法司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也能以儆效尤,警醒每个司机都引以为戒,彻底打消侥幸心理,严格遵守交规。这样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会越来越少,人们出行将更加畅通有序,也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意外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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