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纪委通报4起党内问责典型问题
整理/本报记者陈彦通讯员湛纪宣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用好党内问责利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现将4起党内问责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徐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邓锡昌因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8年9月,徐闻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扣留的一辆夹带运输危险品漂白粉的货车,在该县治超检测站卸货场发生爆炸燃烧,致使附近共三辆货车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6万元。徐闻县交通运输局于2013年12月建成的治超检测站卸货场不具备停放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生产条件,且于2018年3月拆除了消防设施。邓锡昌同志作为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县治超检测站卸货场长期存在违规停放非法运输危险品车辆问题不制止、不整治,导致发生火灾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重大经济损失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5月受到诫勉的问责处理。
二、原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坡头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余阳辉因履行国土资源监管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7年第二季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发现坡头区官渡镇西堤湾生态休闲农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堤湾农庄)存在违法用地问题后,原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坡头分局却作出“完善设施农用地手续”的整改建议。2018年5月,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现场核查发现该农庄违法用地问题仍然存在。2018年10月,省督查组对该问题进行通报并列入省重点督办案件。时任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坡头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余阳辉不正确履行国土资源监管主体责任,对西堤湾农庄违法用地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因其还涉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3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三、原雷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局长邓齐因履行环保监管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邓齐同志作为雷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局长,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对雷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未及时查处白沙红砖厂污染环境问题,以及监督检查不到位,导致郭宅垃圾简易填埋场、雷州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金星养猪场沼液池等污染环境整治不彻底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2月受到诫勉的问责处理。
四、雷州市公安局覃斗派出所原所长劳和悦因履行办案职责不力被问责。2012年11月,雷州市“打欺办”向覃斗派出所转交覃斗镇讨泗村李九、李方兄弟霸占他人宅基地案件线索。2012年12月,覃斗派出所对李九、李方等人寻衅滋事进行立案侦查。此后覃斗派出所没有对该案采取进一步侦查措施,也没有对李九、李方等人采取强制措施,导致该案一直未侦查终结。2018年10月,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转来群众反映覃斗镇讨泗村李方、李文沉强占他人宅基地问题线索。经进一步侦查后,覃斗派出所于2018年12月对李方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时任覃斗派出所所长劳和悦同志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覃斗派出所不按程序办理李九、李方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案,造成不良影响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4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从上述4起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抓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对照检视,切实把《条例》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
通报强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牢记初心使命、忠诚担当履职,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监督管理全过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知责、负责、守责、尽责。
通报强调,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履行好监督专责,坚持严字当头,紧盯“关键少数”,加大党内问责力度,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精准规范问责,念好“严、准、适、通、扩、用”六字诀,坚决防止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做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保护和激发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积极性,为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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