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低头族” 该罚!

湛江日报 2019-10-14 08:26

过马路看手机,危险! 玮欣 作开了个好头

李湘东(霞山)

互联网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手机的强大的功能己经成为人们分秒不离的贴身之物。据调查,现在全国手机网民规模已达7.4亿人,75%的受访者有步行过马路玩手机的经历。笔者曾观察过大街上穿行不息的人流,相当部分市民有边走边打手机行为,他们或将耳机连通手机,或开通微信呼叫,或直接和对方通话。还有的边走边刷微信,旁若无人般沉迷于那一方小小屏幕。直到“马路低头族”横穿公路引发交通事故,人们惊呼车流滚滚间岀现新的“马路杀手”,玩手机的危害性就在眼前。不少地方随即出台法规明确约束“马路低头族”行为。浙江嘉兴市规定,对行人通过斑马线时仍低头玩手机者给以警告和罚款。尽管钱不多,却也是一种震慑和警告。笔者为这一禁令叫好。在手机大众化的今天,用强硬措施克服“马路低头族”陋习,消除不安全苗头,很有必要,深得民心。这是防患于未然的需要,是关爱市民的实际行动,是创建文明城市的有效手段。

有人说用手机刷微信也就是分秒之间的事,即便在大马路上行走也不会出大问题。亊实上因低头玩手机引发交通事故者屡见不鲜。而这些事故大都在瞬间酿成。以司机开车在城区每小时40公里的时速行驶为例,1秒钟就要跑出11米。一旦遇上马路上的低头族,司机稍微处置不当就会引发惨剧。

众多人过马路玩手机明知不对但也执意为之,原因是对发生交通事故存侥幸心理,长期形成依赖手机的习惯,还有手机一响必接电话,似乎有些迫不得已。但任何理由都是苍白的,需要明白的是过马路玩手机,近乎于“玩命”,沉迷于手机所造成的事故,可以瞬间让多个家庭支离破碎,小小屏幕将成为呑噬你的可怕的深渊。

宽敞的大马路上出现玩手机的低头族,这是新的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用新办法加以解决。近年来酒驾入刑,凡酒驾必受严惩,这一招震慑惊醒了有车一族。不少人即便有推不掉的应酬,深知喝酒不开车的道理,索性酒后请“代驾”帮忙,避开了“酒驾”的雷区。而面对行人过马路玩手机宠大的群体,要想从根本上杜绝或减少,光靠自觉或是道德谴责,效果实在有限。只有通过立法手段,把这种不良行为列为法规禁止的范畴,不文明行为就会越来越少。浙江嘉兴市开了好头,应该在全国各地推广。要让每一个手机持有者明白,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切莫在穿过马路时低头玩手机,学会安全行走,对大家都好。

正视交通安全新隐患

关月(霞山)

毫不夸张地说,如今走在马路上,时刻低头看手机的“低头族”几乎随处可见。而这些马路“低头族”,已经成为交通安全的新隐患,我们必须正视这个问题。

身边发生的许多“低头族”危险时刻,让笔者印象难忘。有一天早上,一位年轻女士一边看手机一边推着婴儿车过斑马线,突然,一辆电动车从旁拐弯,速度快,角度刁,差一点就撞到了婴儿车上。幸运的是,电动车及时刹住了车,但我们这些周边的人无不大吃一惊,有几个阿姨还惊叫了起来。听到了惊叫声,这位沉迷于手机的年轻女士才抬起头来,发现旁边有一辆电动车,一脸困惑的样子,怕是从头到尾都不知道差点就发生意外。类似的危险情况,经常在斑马线上上演,可谓数不胜数——有开着电动车的快递小哥顾着看手机冲了红灯,让往来的小车司机齐齐踩刹车;也有人边开电动车边打电话,差点撞到了安全岛上的行人;还有人顾着看手机,撞上了人行道上的施工围栏……这些频频发生的交通小摩擦,虽然多数情况下都不至于导致一场交通事故,但毫无疑问的是,“低头族”已经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的巨大安全隐患。

有人或许会认为,机动车驾驶员看手机容易造成伤亡,所以该罚;但行人在路上看手机,顶多就是撞到别人或者被电动车挨碰一下,说声“对不起”也就完了。但实际情况,真的是这样吗?去年,中山就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个行人未按交通灯信号横过马路,并在过马路时使用手机,结果与行驶中的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乘客重伤死亡,而行人自己也身受重伤——不折不扣的“害人害己”。所以说,千万不要以为不开车就可以在马路上做“低头族”,潜在的危险绝对不低。

正视马路“低头族”这个交通安全的新隐患,首先有关部门要尽快把宣传工作做到位。要将“横过马路、骑乘非机动车时不得低头玩手机”等内容,编制成安全提示短信,严肃地进行提醒。同时,可以收集整理因玩手机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例,在湛江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广泛宣传,让大家都意识到做马路“低头族”的危险性。其次,就是要借力创文工作,将“过马路看手机”作为一种不文明的陋习去严肃整治,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对低头玩手机、不遵守交通信号的行人,可以在“创文曝光台”上曝光,让他们“红红脸”,也能在全社会营造“不做低头族”的氛围。

马路如虎口,行路要抬头。我们首先要把马路“低头族”这个交通安全新隐患正视起来、重视起来,才有希望渐渐改掉这些陋习。

时刻牢记安全至上

钟娜(霞山)

每次开着电驴过斑马线时,即使车多人多,也还是要留意车子前方有没有“低头族”。因为他们完全沉浸在蓝屏里,走得慢吞吞的,一不留神就相碰,惹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这不,刚才来上班时,在鼎盛广场的红绿灯斑马线处,就亲见了一桩小事故。妙龄女子忙着顾手机,送快餐的大叔忙着赶路,彼此都“顾不上”彼此,女子的腿被轻微擦伤,大叔的快餐倒了,两人便开始口舌之争。至于最后如何协商了结,赶着上班的我就不得而知了,但肯定一点的就是,两人今天的心情都不愉快了。

其实,边走路边看手机的危害,大家都知道的。一是有害健康,尤其眼睛、脖子受伤最大;二是危及人身安全,与电驴或者自行车相撞,可能受伤尚轻。但万一是汽车,就有可能生命垂危了;三是不利于社会和谐。如果越来越多的人手捧手机,“目中无人”,不仅仅在过马路,还是坐电梯,还是在开车,都极有可能发生意外。相信大家只需简单搜索一下,都会看到许多触目惊心的相关事故视频和图片。因此,用法律来惩治,用“法要责众”的强制力来约束,用硬性规定来矫正离不开手机的不良习惯,用并不多的罚款来表达维护民众人身安全的好意。在笔者看来,这一做法,这一法规,是真的为大家好,值得向全国推行。

至于关于“低头族”的概念及行为如何清晰界定,如何在具体执行中划定处罚界限,还有最高50元的罚款数额是否合理,这都有值得商榷的空间,需要有关部门做出进一门明晰的规定。但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时刻牢记安全至上、生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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