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猎鹰鹭 猎者落法网

湛江晚报 2019-10-12 10:20

被缴获的野生动物。通讯员陈彬文秀兰摄本报讯记者陈凯杰通讯员陈彬文秀兰报道:坡头一男子非法捕猎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并笼养十月之久,坡头公安获知线索后,近日布控抓获犯罪嫌疑人,破获一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案。

今年9月22日上午,龙头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人在龙王湾桥底笼养鹰和鹭鸟。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设置警力布控,犯罪嫌疑人温某某落网。

犯罪嫌疑人温某某,男,50岁,坡头区南调街道人,其向警方供认,于去年11月在龙王湾桥底虾垉旁捕获一只鹰及五只鹭鸟,后私自关在笼子进行喂养。经鉴定,猎获物为雀鹰和夜鹭,其中雀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鹭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均是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目前,犯罪嫌疑人温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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