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改编 “路在何方”?
关月(霞山)
9月13日,央视中秋晚会上,歌手谭维维翻唱的一曲《敢问路在何方》,因大胆改编和风格魔性,引发网友热议。14日,原作曲家许镜清发文质问其为何未经授权擅自改编,并在15日再次发文表示“保护中华民族经典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随后,谭维维在微博上发文向许镜清道歉。整个事件,其核心就在于改编歌曲是否得到原作者的同意授权。
看了这次改编风波,笔者不禁想起了前不久另一首被改编的经典。前段时间,看到微博热搜上提示:经典儿歌《一分钱》被改成《一元钱》,有的还上了幼儿园的课本!这首《一分钱》是国家一级作曲家“儿歌大王”潘振声的杰作,其后人对这种改编很不满意,广大网友也不买账。
改编者为什么都要对经典歌曲“下手”,纷纷迫不及待地“毁童年”?这其中很大部分原因就是因为经典歌曲传唱度高,大众熟悉,改编经典能引发更多的关注。但这些改编者往往看到的只是经典歌曲本身,而丝毫没有想过这些经典为什么能成为经典。正如《敢问路在何方》原作曲许镜清所说,这样的改编是“歪曲了作品本意”。歪曲了作品本意的改编,无非就是借着经典的名气蹭热度罢了。经典之所以能成为经典,就是因为歌曲中的文化内涵,它所承载的价值观,能触动心灵、打动大众,能赢得较多人的接受和认可。把经典的“本意”都歪曲了,其中的文化内涵和价值观就体现不出来或者变了味,自然是难以为大众所接受的。
同样是对经典改编,岳云鹏的方法就比较可取。早几年,岳云鹏将蒋大为的《牡丹之歌》改编成了《五环》。岳云鹏曾就此事公开表示,自己当时有通过蔡明联系了《牡丹之歌》的原唱蒋大为。结果当时蒋大为一看见岳云鹏脸都黑了,直接就让他去屋里单独谈,把蔡明吓了一跳。结果进去屋里谈后,蒋大为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生气,只是问了很简单的几个问题。最后还说了一句,他还有一首《桃花盛开的地方》,岳云鹏要不要再改编一下?这样的处理方式就很好,对经典进行改编,提前找原作者沟通并得到对方的认可,这是最起码的尊重。
这次《敢问路在何方》改编风波,锅不能只让谭维维背。首先这首歌不是她改编的,她只负责演唱。另外就是这样的改编,节目策划方肯定是提前知道的,他们觉得这样去改编一首经典没有问题,这才是最大的问题。
所以说,改编经典歌曲一定要慎重,不仅要获得原作者的授权,还应该真正品味经典背后的文化内涵,保住经典的“灵魂”。
不能一味炫技
米苏(霞山)
每当《敢问路在何方》的曲调一响起,就会把笔者拉回童年的岁月,拉回到小时候放暑假和小伙伴们一起追看《西游记》的日子。甚至说,这首歌是一个时代的标志也不为过。仅仅是看到这首歌名,耳边仿佛就响起了蒋大为老师的声音,就能脑补出唐僧孙悟空他们师徒几人取经走在那个瀑布上的画面。这样的经典歌曲被一下子改得面目全非,笔者感觉真的很难接受。
笔者特意去听了谭维维唱的《敢问路在何方》改编版本,不得不说这真是一次“灾难性”的尝试。抒情的曲风被改成了喧闹的摇滚,客观地说,谭维维还算唱得不错,在现场乐队的辅助下,整个节目显得很酷,但是,也就仅仅让人记住“酷炫”罢了。我们听到的,是谭维维不俗的唱功、乐队的炫酷伴奏,看到了一场“好看”的表演,却丝毫听不出这首歌里原本包含的情感,更脑补不出唐僧师徒取经路上百折不挠的画面。歇斯底里吼出的“敢问路在何方”,还真的让笔者感到一阵阵头皮发麻、头脑空白,直问自己“我是谁,我在哪,听的是什么?”这样的改编,在笔者看来无非就是为了炫技而改编,既炫了一把歌手的唱歌技巧,又炫了一幕摇滚的狂热激情,跟“致敬经典”根本不沾边,这样的炫技反而是以牺牲经典本身的韵味为代价的,网友点评一句“毁童年”确实没错,这样的改编确实是把经典给“毁”了。
笔者感觉,改编歌曲其实跟写考试作文一样。你要尽力地发挥自己的特点、展示自己的优势,但也要有所限制甚至是克制,这样才不会“跑题”。好的歌曲改编,应该是在保留原作精髓基础上的有所突破。像谭维维这首改编的《敢问路在何方》,就完全“跑题”了,其实已经算是另一篇“同题作文”,和原作仅仅是两者名字一样而已,内容和情感的表达已经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同样是改编歌曲,林志炫在《我是歌手》里改编翻唱了《烟花易冷》,不仅获得了现场听众的认可,还受到了原作者的喜爱。这是为什么?就是因为他就没有盲目地追求飙高音、炫技,而是在保留这首歌神韵的基础上,对一些细节处理进行了合理改动,反而赋予了这首歌新的灵魂,让人听起来感觉这是一个有回忆的人,在诉说着自己的故事。这样的改编,才是优秀的改编、双赢的改编。
好歌不容随意改
梁嘉雯(赤坎)
我很喜欢听歌。在我看来,有些歌曲之所以能够成为经典,从它诞生起就被大众所认可,然后经过漫长的岁月沉淀,依然被人们接受和喜爱着,就是歌曲的情感、表达方式、节奏和旋律都一定拥有它的独特之处。
有一些很有韵味的经典老歌有着温婉的旋律,歌者轻柔地唱着,越听越能让人入迷。而现在有许多歌手为了博得观众的关注,不管什么歌曲都能拿来随心所欲地改编,总喜欢一股脑加入摇滚、hip-pop的元素。美其名曰是为歌曲注入新的生命力,但实际上歌手在舞台上扯着嗓子歇斯底里地喊着改编过后的歌曲,怎么听都显得不伦不类。很多时候我和家里人一起看音乐选秀节目,听到一些经典慢歌被改编得乱七八糟就会疯狂地吐槽,我母亲总是忍不住迅速地转台。
和朋友出去逛街的时候经常能听到一些商家为了招引顾客而把音响开得震天,而正在播放的音乐恰恰是一些歌曲的DJ版本,原本很甜美很好听的情歌硬生生被改成违和的BoomBoomBoom快节奏,直叫人脑壳疼。每回听了都感觉青筋跟着鼓点突突跳个不停,吓得我朋友拉着我“落荒而逃”。
改编歌曲不是不可以,但是一定要尊重原创者的个人意愿。每一首歌曲都是有原创者赋予它的生命力,原创者待歌曲如同自己孩子一般倾注了感情的,并非所有人都愿意让他人对自己的作品进行改编。在原作者同意的情况下去进行再次创作那是合法合理的,但若是不让原作者知晓便随意对歌曲进行改编很有可能就导致侵权事件的发生。记得曾经看过一个访谈节目,里面提及最和谐的改编其实是和原创者一起商讨一起修改,一起再为歌曲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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