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务事难断?家事调查员在行动
本报记者欧丹丹通讯员何清琳
从去年五月起,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在家事审判中引入家事调查员制度。家事调查员主要来自区司法局、团区委、妇联、街道等单位部门推荐人选中,他们扎根基层,根据法官的指示和要求,收集与家事案件事实相关的信息和资料,家事调查报告已成为家事案件审理中重要的参考依据。
父母法庭争抚养爱情已逝亲情犹在
李晶(化名)和王捷(化名)于2017年协议离婚,并约定儿子跟随父亲王捷生活。但实际上儿子跟随父亲生活仅几个月产生不愉快,便转为跟随母亲李晶生活。于是李晶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王捷对此不能接受,但他愿意让步,即双方可以轮流抚养儿子。就此,家事调查员接受法院委托上门家访,征询他们十六岁儿子的意愿,儿子在家访中表示希望跟随母亲生活。王捷表示自己作为父亲,可能不擅长与儿子沟通,但对儿子的爱绝对不比他母亲少。最终,法院判决儿子变更由原告李晶抚养,王捷每月可探望儿子两次。承办法官同时劝告双方,为人父母,无论儿子跟随哪一方生活,血脉亲情仍在,被告应积极加强与儿子沟通交流,原告应积极协助被告行使探望权,共同为儿子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双方均服从判决结果,未提上诉。
十岁稚童诉心声母亲含泪撤诉不离婚
由于长期在外地务工,与丈夫分居多年的陈清(化名)以与丈夫感情淡漠、互相不能扶持照顾的原因向赤坎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以及要求儿子由丈夫抚养。两人育有一个儿子,已年满十岁,生性安静腼腆,不愿表态跟随父母哪一方居住生活。为此,赤坎法院委托家事调查员上门家访调查,在熟悉的环境中,经家事调查员耐心开导,小孩终于敞开自己的心扉:“爸爸奶奶对我很好,我喜欢和爸爸一起生活,可是我又很想妈妈,妈妈长期在外,我想多和妈妈在一起。”最后经与家事调查员促膝长谈后,小孩坚定地表达自己的意愿,要和妈妈在一起。当天的访谈形成调查报告送到双方当事人手上时,孩子的选择让陈清又是感动又是难过,她一直以为这些年不在孩子身边,孩子对她的感情很淡漠,没想到孩子竟然如此依恋自己。最终她决定撤回起诉,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和丈夫一起克服困难守护孩子。
据该院家事审判团队负责人周冰清法官介绍,赤坎法院聘任的家事调查员,主要为基层工作者,他们不仅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丰富,而且古道热肠、勤恳敬业,不仅高度负责完成每一起家事访问调查,而且协助法官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提高家事案件调撤率。在他们的协助下,赤坎法院的家事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有了较大提高,得到群众的广泛肯定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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