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留33万货款用于赌博 一公司业务员获刑1年半
某饲料公司业务员毛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收取公司货款33万余元后未上交,反而截留私用于网络赌博。日前,电白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毛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追缴被挪用资金发还给饲料公司。判决后,被告人毛某服判不上诉,该案现已生效。
2017年4月1日,被告人毛某入职茂名某饲料有限公司,负责饲料销售业务。2017年11月至2018年8月间,毛某利用公司派驻湛江市遂溪服务站担任负责人的职务之便,违反公司规定,以其妻子的名义向公司虚设客户户头,多次向公司进货,后毛某将货物销售给其他客户,并将收取客户的货款截留用于网络赌博。截至2018年8月31日,毛某截留公司货款共计338565.48元,该款项至今未归还公司。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毛某作为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单位资金,数额较大,并进行赌博非法活动,其行为已构成了挪用资金罪,应予刑罚。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及其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 邱少梅 记者陈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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