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齐青少年法治教育短板
近日,3名青少年自导自演一场“讲义气”抢劫“戏”,霞山公安分局工农派出所快侦快破打掉该青少年抢劫团伙。在抓捕现场,面对突然出现的警察,这3名嫌疑人手足无措,当场哭了。(据7月27日《湛江晚报》)
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研究数据显示,上世纪80年代以后,青少年犯罪率逐步上升,并且犯罪年龄不断下降,平均年龄只有15.7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源还在于该群体法律意识不高,更进一步说,是缘于社会、家庭、学校教育中道德、法治教育的缺位。
青少年是人生观、价值观等形成的重要时期,可是现在从小学到大学,都把文化成绩作为考核学校、评估老师、评价学生的主要量化标准,隶属于德育的法治教育几乎成了空白。学生们不学法,不懂法,明明自己的行为已严重违法却不知道是犯罪,甚至还满不在乎!
学校法治教育的目标,是让学生通过了解宪法的基本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熟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学生的法律素养,培养他们现代法律精神和法律信仰。然而就目前情况看,我国中小学阶段还没有正式的法治教育课教材,也没有专门开设法治教育课程,学校对中小学生的法治教育只融合在思想品德等课程中。另外,在师资力量方面,法治教育基本上由思想品德和政治课教师兼任,而这些老师法律专业水平相对有限,授课质量难以保证。
青少年是家庭的希望,也是国家的未来,他们能否遵纪守法,不仅涉及亿万家庭的幸福,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所以,让他们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识,提升他们的法律常识和维权意识是非常有必要的。很显然,要想实现这一目标,仅限于有关部门走进学校开展的几次普法宣传讲座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需让法治教育真正“登堂入室”,并纳入中小学必修课。唯有如此,才能补上学校教育中法治教育这块“短板”,使青少年从小就知法懂法守法,增强他们的法治观念,从而遏制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不断上升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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