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改革进行到底 湛江市推进 “软实力”和“硬实力”双翼齐飞 为企业“松绑”让湛江改革发展跑出高铁速度
本报记者路玉苹
企业开办时间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办常规手续最快只需30分钟、涉税登记3小时办理完毕、95%的行政业务当日办结……7月29日,《湛江市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后简称《方案》)发布,今后在湛江开办企业,最多2个工作日必须“搞定”,负面清单以外外商投资备案办理时限减至1个工作日以内。在这里,红色封面的不动产权证书就像一面镜子,折射出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基层实践,映照着营商环境的优化和提升。
日前,《湛江铁路枢纽总图规划(2016—2030)》获批,为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奠定了硬件基础。然而,如何提升“软件”,让企业在湛江市场浪潮中如鱼得水,让湛江改革发展跑出高铁速度?为了将改革进行到底,《方案》对这一时代之问精彩作答。其中规定,各级政府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个人财产,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
本次新政策包括商事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等六部分19条具体举措,具体有何亮点,记者带你一起来了解。
【关键词】:市场准入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建立负面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及时提出清理负面清单限制性措施建议。加快建立适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的审批、监管、信用等配套制度。
全面提升企业投资管理效率。压减投资项目办理时限,将核准项目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期限压减至2个工作日以内,被征求意见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审查时限压减至3个工作日以内,正式受理材料后的办理期限压减至10个工作日以内(含技改项目)。政府核准的投资目录以外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按照属地原则由县(市、区)投资主管部门实施,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含技改项目)。在不改变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对零土地技改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
推动实现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备案(不含减免税项目)办理时限压减至1个工作日以内,同步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下放至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实施。探索简化企业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投资者对其真实性作出承诺后,允许外国自然人投资者提交已办妥的签证和入境手续的护照复印件作为身份证明。推动港澳投资跨境登记全程电子化。落实国家关于放宽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外资准入限制政策。
【关键词】:企业开办
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开办企业登记注册仅需一天
大幅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实行名称自主申报;大幅压缩企业开办申请材料数量;落实取消公章刻制许可,减少刻章办事环节,实施在线刻章;将办理补采集税务登记信息改为信息确认,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一次办结多项涉税业务;全面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提升企业开立银行账户服务效率,将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2个工作日以内。
强力推进“照后减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市实施和推广137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破解“准入不准营”顽疾。推进“照后减证”取得实质性进展,通过取消、改为备案或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分类改革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持续推进全市证照分离改革。
加快“一网、一门、一次”建设。依托“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打造统一安全的政务云平台、数据资源整合和大数据平台、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高水平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实施行政审批“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证”,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认,加快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加快推进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推动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区域、业务、市场主体全覆盖,更大力度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等涉企电子证照应用。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和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办理模式。
【关键词】:项目落地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
简化审批环节。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对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统一审批事项和法律依据,明确各项审批事项的适用范围、前置条件、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并实行动态管理。精减审批事项和条件,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以下放或委托等方式积极推行审批事项同级化、属地化;合并审批事项,将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同一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事项或并联办理。转变管理方式,对于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内部协作事项。调整审批时序,将一些之前作为审批前置条件的事项,如不对生态环境或工程主体质量安全等造成影响的,调整办理时序。推行信任审批,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打造项目审批“高速公路”。取消施工合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全流程、全覆盖统筹优化审批程序,加快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实行“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一个系统”受理审批督办。全面实施“一家牵头、同步审批、同步评估、同步反馈、限时办结”的并联办理模式,推动土地取得、规划建设、综合服务等事项集成办理,实行限时联合验收。年内实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环节的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制定并实施中介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中介服务机构进驻中介服务超市。
试行区域评估制度。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事项由政府统一组织区域评估。对有条件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转移园区,在开发前期或土地收储阶段,由园区管委会牵头开展区域评估。将评估事项扩展至交通影响、文物考古调查勘探、雷电灾害等领域。落户该区域的工程建设项目可免费获得各专项评估数据,原则上不再进行出让地块项目相关评估。
实行集中审图。对工程建设项目(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实行建设、消防、人防、气象(防雷)等相关审查机构统一受理、同步审查、统一反馈,各部门实行并联审批或备案。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对接全省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审图系统,推行网上联合审图。推进施工图审查收费定价机制市场化改革,打破施工图审查区域垄断,鼓励有资质审图机构跨区域参与集中审查工作。
精简水、电、气报装程序,压缩报装成本。加快推动水电气事项流程再造,进一步压减申报材料、简化流程,不得将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作为办理水电气的前置程序。全面推进供水、供电、供气服务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加快完善互联网线上办理业务功能,争取实现多个环节互联网线上自助办理。公开水、电、气报装各项费用,允许有资质的公司承揽报装工程业务。严禁供水、供电、供气公司向用户违规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点火费等。
【关键词】:贸易便利化
统一申报单证、统一作业系统、统一风险研判、统一指令下达、统一现场执法
推动贸易通关便利化。深入推进通关一体化,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口岸和应用项目全覆盖。再造业务流程,实现“统一申报单证、统一作业系统、统一风险研判、统一指令下达、统一现场执法”。完善口岸通关时效评估系统,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出口查验率不超过2%。加快智慧港口建设,建设适应口岸业务发展需求的信息化项目,实施口岸作业全程无纸化审批、联网核放,推动企业申报数据跨系统、跨部门共享共用。积极推广电子支付、自报自缴和汇总征税等税收征管便利化措施,为进出口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预裁定服务。
优化进出口税费管理。取消出口退(免)税预申报,大力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完善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及时准确办理退税。严格落实国家降低汽车等产品进口关税政策,严格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收费,推进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
【关键词】:市场监管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
建立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全面建立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探索实施乡镇清单管理制度。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头执法问题。减少执法层级,推动市场监管执法重心下沉,对同一市场主体及生产经营行为均有监管职责的,原则上由最低一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加快建立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加强和创新收费监管,完善打击违法违规收费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
全面实行公平竞争秩序。建立竞争政策与产业、投资等政策的协调机制,严禁对外地企业、产品和服务设置歧视性准入条件、歧视性补贴政策。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谁起草、谁审议”的原则,建立健全自我审查机制。对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加快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方式。依托“信用湛江”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归集机制、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处理机制,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2020年实现所有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建立信用信息查询与联合奖惩措施应用嵌入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等业务流程机制。实施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建立健全各行业各领域红黑名单认定办法,组织认定红黑名单主体,依法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运用机制。
【关键词】:法治化建设
加强中小投资者股东权利司法保护,促进企业治理规范
严格依法保护产权。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政策措施,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地方性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制度,合理界定征收征用范围,完善补偿制度。
建立多元化的中小企业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非公有制财产刑事保护力度,完善经济犯罪案件受案立案制度,统一立案标准和审核程序,并向社会公布。落实涉案财产处置有关规定,明确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等标准和规范,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运用特许经营权、政府采购合同、收费权、知识产权等作为质押进行融资,推动建立统一的动产担保登记公示制度。
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代理、运营、鉴定、维权援助等服务体系。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专利质押登记办理时限压减至5个工作日以内。加强对商业模式、文化创意等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建立湛江市互联互通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打击侵权专项行动,完善湛江市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和重点企业库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争取省支持湛江市设立知识产权诉讼服务中心。
全面推进营商法治化建设。制定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新的五年行动计划。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创新商事纠纷解决方式,提升商事仲裁水平。推动企业依法破产,完善破产程序启动机制和破产企业识别机制,探索预重整制度,推动建立府院联动破产统一协调机制。强化合同权益保护,合理判断各类交易模式和交易结构创新的合同效力,加强中小投资者股东权利司法保护,促进公司治理规范,建设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全面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
关键词
市场准入
全面提升企业投资管理效率。压减投资项目办理时限,将核准项目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期限压减至2个工作日以内,被征求意见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审查时限压减至3个工作日以内,正式受理材料后的办理期限压减至10个工作日以内(含技改项目)。政府核准的投资目录以外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按照属地原则由县(市、区)投资主管部门实施,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含技改项目)。在不改变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对零土地技改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
关键词
企业开办
大幅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实行名称自主申报;大幅压缩企业开办申请材料数量;落实取消公章刻制许可,减少刻章办事环节,实施在线刻章;将办理补采集税务登记信息改为信息确认,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一次办结多项涉税业务;全面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提升企业开立银行账户服务效率,将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2个工作日以内。
关键词
项目落地
打造项目审批“高速公路”。取消施工合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全流程、全覆盖统筹优化审批程序,加快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实行“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一个系统”受理审批督办。全面实施“一家牵头、同步审批、同步评估、同步反馈、限时办结”的并联办理模式,推动土地取得、规划建设、综合服务等事项集成办理,实行限时联合验收。年内实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环节的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制定并实施中介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中介服务机构进驻中介服务超市。
关键词
贸易便利化
推动贸易通关便利化。深入推进通关一体化,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口岸和应用项目全覆盖。再造业务流程,实现“统一申报单证、统一作业系统、统一风险研判、统一指令下达、统一现场执法”。完善口岸通关时效评估系统,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出口查验率不超过2%。
关键词
市场监管
全面实行公平竞争秩序。建立竞争政策与产业、投资等政策的协调机制,严禁对外地企业、产品和服务设置歧视性准入条件、歧视性补贴政策。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谁起草、谁审议”的原则,建立健全自我审查机制。对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关键词
法治化建设
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代理、运营、鉴定、维权援助等服务体系。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专利质押登记办理时限压减至5个工作日以内。加强对商业模式、文化创意等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建立湛江市互联互通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打击侵权专项行动,完善湛江市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和重点企业库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争取省支持湛江市设立知识产权诉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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