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为“朋友”出头 实为抢夺手机 3名青少年被抓当场哭了

湛江晚报 2019-07-28 09:04

记者陈凯杰通讯员湛公宣

近日,3名青少年自导自演一场“讲义气”抢劫“戏”,霞山公安分局工农派出所快侦快破打掉该青少年抢劫团伙。在抓捕现场,面对突然出现的警察,这3名嫌疑人手足无措,当场哭了。

被抓3名青少年当场哭了

7月19日15时许,霞山公安分局工农派出所接到事主吕同学报警,称其在某广场手持手机与朋友视频聊天时,突然有3名不认识的青少年走过来,声称事主辱骂其同村兄弟,惹火了他们,当场将事主暴打一顿,并抢走手机。

接警后,霞山公安分局工农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展开专案侦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确定了其活动轨迹和落脚点。7月20日17时许,民警在霞山某酒店成功将嫌疑人薛某某(15岁)抓获,19时许抓获嫌疑人林某某(14岁)和郑某某(14岁)。自知将要面临法律制裁,他们当场哭了。

经审讯,该3人对其实施的行为供认不讳:偶遇事主并看中其手机后,一同策划抢劫。先谎称事主辱骂其同村兄弟,借机殴打事主,然后假装要打电话,抢走手机并乘机逃跑。目前,3名嫌疑人已被依法拘留。

3名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

负责该案的民警表示,本案中3名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1名15岁,2名14岁,他们本应是朝气蓬勃,然而却走上犯罪道路,实在可惜。

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的条例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适用该条例。

民警表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全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首先是家庭预防。父母提高自身素质,优化家庭环境。为人父母,应言传身教,身体力行,摆正姿态,给孩子做好表率。注意家教方法,因人施教。作为父母,要经常观察、了解孩子在想什么、做什么、关心什么事、结交什么人,要平等与他们沟通。对于失足、犯错误的孩子,更应给予家庭温暖,绝不可弃而不管、放任自流。

其次是学校预防。学校注重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注重对学生的思想品德、人生观、世界观教育,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抓好学生法制教育。学校,尤其是中小学,开设法制课,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当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最后是社会预防。动员社会力量,净化社会环境,立足教育和保护,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良好品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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