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房产被查封还试图售卖 一男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获刑
本报讯(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李世寅 梁乐)明知弟弟的房产已被法院查封,湛江人安某仍联系出售该房产。7月24日,市第二法院通报一起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案判决,安某被判刑1年3个月,并被责令退赔购房者32万元。
孙女士打算购买一套二手房,2017年3月28日,她看中了凯茵豪园D3幢一套房产。“当天下午,我们在会所谈交易的事,安某拿出他手机上其弟弟的公证书、委托书和房产证等照片给我们看。最后谈妥按320万元成交,定金为10%,随后我们在合同上签了名。”
次日,孙女士向安某转了诚意金20万元,余下的定金12万元约定等拿到委托书原件时再付。“一个月后,有朋友帮我们查那套房子的档案,发现该房子已被法院查封,而且房产有6次查封记录。”孙女士说,她打电话给安某质问此事。
“安某回复说是捆绑式抵押的,已经解封了2个,还有4个会想办法解封的。他还说资料齐全了,约我们4月28日到国土办理过户手续。”听到即将可以过户,孙女士悬着的心暂时放了下来。
2017年4月28日,孙女士和安某在国土局见面。安某说一个月内可以搞定房子解封的事,接着又拿出其弟弟的委托书和公证书等资料给孙女士看。“屋主要求再付100万元房款,但我们只同意按合同约定支付余下的定金12万元。”当天下午,孙女士将余下的定金12万元都转给了安某。
双方约定:当年5月10日交易,5月25日前要交房。但时间已经过去数日,房子解封的事还没有完成。孙女士遂催问安某解封房子的事。“他开始时还接电话,说会处理,还叫我们可以先去装修。但后来,他的电话就打不通了。”
2018年3月,孙女士去看那套房子时发现有法院的封条,这才知道安某已经资不抵债,房子可能会被拍卖,于是孙女士赶紧到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将安某抓获归案。案发后,赃款均未缴回。市第二法院认为,安某无视国家法律,变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的财产,情节严重,他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应依法惩处,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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