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利用让非遗文化“活”起来
近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湛江市新增18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7月18日《湛江日报》)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重要部分,具有深邃的文化底蕴和内在品质,对于彰显文化价值、提高公众的人文情怀等有重大意义。如何让非遗历久弥新,把非遗活力充分释放,让非遗文化“飞”进更多寻常百姓家,是目前非遗工作面临的重要考题。
民间非遗特别接地气,因为它来源于生活,来源于群众,积淀了劳动人民深厚的文化底蕴,蕴藏着劳动人民丰富的精神内涵。非遗文化可以说具有明显的地域性,是不同地域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湛江市新增的18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如麻章烧猪制作技艺、雷州葛布制作技艺、徐闻丁村女子八音等,都源于不同地域的文化群体,它们是当地群众眼中的“珍宝”,它们的魅力早已被当地群众所熟知。
但是,要让非遗文化的活力充分释放,让其魅力覆盖圈更大,必须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使非遗文化跳出原来的固定地域圈,从“内循环”转变为“外循环”。开展“非遗进社区”、“非遗进校园”等宣传推广活动,就是实现“外循环”的好办法。在这个过程中,将有更多人加深对非遗文化的了解,领略非遗文化的独特魅力,从而提升公众的文化素养。更为重要的是,有助于形成人人关心非遗、热爱非遗、传承非遗的良好局面。
保护传承好非遗,非遗才得以延续;而合理利用好非遗,非遗才得以传承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方针。那么,该如何合理利用非遗,驱动非遗的传承与发展?笔者认为,社会各方应主动积极挖掘非遗所蕴含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合理利用非遗元素,开发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和文化服务。
善用“非遗+”手段,可以发挥出“1+1>2”的实际效果。如实行“非遗+创意”,以非遗为艺术原型,开发文化衍生品,可以令传统文化变得时尚,焕发活力,吸引更多年轻人对传统文化“路转粉”;实行“非遗+旅游”,将山水之美与地域特色传统文化有机融合,可以提升游客的文化体验,加深对非遗文化的印象,也可以为当地带来丰厚的旅游收入,延续了文化根脉;实行“非遗+扶贫”,推动基层乡村形成地方品牌传统工艺项目,建设文化产业园,可以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增收,实现脱贫致富。同时,有关部门也应鼓励社会各方合理利用非遗,为其开发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和文化服务提供场所、宣传等方面支持,出台优惠政策,积极主动作为,助力非遗文化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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