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召开 市人大广开言路推动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

湛江日报 2019-07-17 08:19

本报讯(记者潘洁婷通讯员胡永德)7月16日上午,在市人大常委会三号会议室,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有关部门和基层群众举行了一场特殊的“圆桌会议”,这个会既非项目洽谈,也不是政策解读,而是市人大常委会邀请基层群众代表,征求他们对《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修订工作的意见。通过开门立法,充分了解民情民意,科学民主立法,推动《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邓振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伍文兴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来自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小区物业、市区群众等10多位代表分别发言。所有代表都赞成出台管理条例,认为《条例》的出台,将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环境。但对于如何管理则有意见分歧,反映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过渡期规定、登记期限、废旧电池管理、充电消防安全要求等方面。

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问题是与会群众最关注的热点之一。霞山区居民代表林培华提出,在三年“过渡期”后,超标电动车将何去何从,是否需要全部退出市场,如作报废处置将由谁处理等问题都应该明确。

与会代表们也提出了电动自行车充电消防安全方面的意见。市民代表关海锋建议有关部门就停放和充电经营中的收费和场地设置等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电动自行车的废旧电池处理也受到市民的关注。霞山区新兴街道的黄爱红建议在居民垃圾回收点设置专门回收桶,用于回收废旧电池。市民代表王学敬则建议由电动自行车销售方统一回收。

湛江市是电动自行车使用大市,目前,湛江市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70万辆。电动自行车已成为群众交通出行和运输的重要工具,但在电动自行车管理中面临着法律法规支撑不足、非国标车大量存在、安全隐患较多、不少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等问题。

邓振新说,通过立法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此次座谈会是市人大常委会广纳民意的环节之一。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开门立法立良法,促进条例的制定;坚持专家意见与群众意见相结合,发挥专家作用,广泛听取民意。牢固树立依法立法、为民立法、科学立法的理念,进一步地提高立法质量,使法律更加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随后还将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认真梳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贡献智慧和力量,使《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立得住、行得通、能管用。欢迎群众通过专门的渠道反馈意见建议,积极参与到湛江交通管理中来。

新闻推荐

让更多人知家乡爱家乡

□白夜此次“爱家乡看变迁促发展”万名市民游湛江活动迎来一批特殊的“游客”——湛江市第八届“湛江好人”...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