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留守儿童,多用爱代替暴力

南方都市报 2019-07-16 06:17

街谈

7月12日,广东廉江,一名小男孩被绑在柱子上,另一名穿着白色上衣的男子拿鞭子对其进行殴打,周围还有多名男子围观。这一场景被一则视频记录下来,而在视频中,小男孩惨叫连天,嘴里一直喊着:“我没拿,我没拿。”周围的人却没有一个上前阻止。随后,廉江市公安局通报称:经初查,12岁留守儿童邱某杨,于近日因盗窃被村民发现,被采取不当方式进行处理。经医院检查,邱某杨受皮外伤,身体无大碍。目前正在进一步加强调查取证工作。

仅仅是借助文字,很难感受到小男孩撕心裂肺的叫喊。视频里,打人者可一点都没有手软,否则小男孩不会发出极端的惨叫。但就像警方所通报的,这个男孩的确存在盗窃行为,并且可以确定的是,这还不是第一次。可以说,他是一个惯犯。也因为他是一个惯犯,所以小男孩的手臂、腿上布满了新旧伤口。

小男孩只有12岁,虽然拥有了一定的行事能力,也应该清楚基本的对错边界,但终究还不是一个真正能够控制自己行为的成人。所以,12岁的孩子被称为未成年人。在法律上,未成年人不能负完全刑事责任,12岁的孩子犯了错误,更需要的不是法律的惩罚,而是家庭监护人的教育。

按照大部分网民的看法,如果发现小男孩存在盗窃行为,首先应该固定好证据,通报孩子家人。毕竟都是一个村的,大家都认识,熟人之间先解决,沟通成本更低;如果家人包庇小男孩,在证据面前也不承认,就可以报警,让警方介入调查。不过,这一理想化的标准流程能够得到执行,前提是在一个成熟的文明社会,警力也很充足。

但是,在粤西农村,留守儿童不在少数,父母大多在外务工,上述标准流程的第一条基本就会落空。也许有人会说,那爷爷奶奶至少在吧?可是,如果爷爷奶奶能好好管束孙子,也不至于让孙子变成惯犯了。

这样说,并不是对被殴打的小男生缺乏同情,也不是替打人者辩护,而是要说明一点:小男孩其实不是个例,而是群体的代表。可以预见的是,警方介入也不能彻底解决小男孩的问题。假如小男孩继续偷盗,继续被抓,而父母又继续不在,警察也不能一直保护他。退一步说,即使父母在身边,要扭转一个12岁孩子的恶习,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很可能的是,父母在被告知自己的孩子有盗窃行为之后,迎接小男孩的还是一顿暴打。对暴力的迷恋并非只有视频中的打人者,很多时候也包括父母。显然,暴力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暴力可以让孩子恐惧,但并不能封堵孩子盗窃的所有道路。这样的孩子,缺的未必是钱,未必是物,而更可能是爱和教育。只有滋养在真正的父母之爱下,小男孩才可能渐渐发生变化。

但这个过程,其代价是父母放弃务工回到农村,或者孩子跟随父母到城市生活,其前提是父母改变自己的教育方法。对于粤西农村有基本了解的人都知道,这两个条件都非常难达到。因此,小男孩的遭遇虽然悲惨,但可能未来会继续被复制,就这一点来说,无疑是最让人无奈的。□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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