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湛江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工作力度、投入力度、保障力度不断加大 全市教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坚持优先发展战略 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教育兴则湛江兴,教育强则湛江强。当前湛江迎来振兴发展的黄金机遇。推动新时代湛江改革开放再出发需要人才支撑、劳动力技能水平支撑和人口素质水平支撑,迫切需要教育事业大发展,需要全市教育系统以更强责任、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湛江市由教育大市迈向教育强市。
铸魂育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关键词】
党建工作思政德育
教育工作是党领导下的重要事业,必须全面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确保教育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委已经成立了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工作委员会,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尽快理顺教育领域党建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对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推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协同配合、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同时,要选优配强学校的书记、校长,坚持和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到学校工作各方面,使全市教育系统成为落实党的全面领导的坚强阵地。
加快完善思政课程体系,推动思政课的改革创新。因势而化、因时而定、因事而新办好思政课,在教学内容手段和方式上不断地守正出新,增强时代感和吸引力,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思政课进行整体谋划、系统设计、一体推进,让各阶段的思政课各有分工又互相衔接,循序渐进、螺旋上升。统筹利用课内课外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打造思政小课堂、社会大课堂、网络新课堂一体化育人共同体,让思政课成为学生欢迎、家长支持的一门课程。
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把德育放在首要位置,内化到学校办学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作为智力教育的关键,开齐开足体育美育课程,加强劳动和实践育人,努力构建大中小幼各级教育相互衔接系统推进的“五育”体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抓好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自觉地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的践行者。
大力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关键词】
义务教育提高质量
义务教育质量事关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第一个聚焦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文件,是新时代我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纲领性文件。
湛江市将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大力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形成统一的学校建设、教师编制、生均公用经费和基本装备配置标准。对新建学校,要按国家和省的标准配齐配好教学设施设备,暂时不具备条件的要在用地等方面留足空间,逐步建设完善;对不达标学校,要通过薄弱学校改造加大改造升级力度,按标准补充配足教学设施设备。
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基础设施较好和人口比较集中的农村地区,合理布局和新建义务教育学校,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通过信息化、一体化、学区化、集团化、个性化“五化”并举破解区域、城乡、校际、群体发展差距;通过课程改革、教学改革、教师发展、评价改革四轮驱动提升教育质量形成“新学校、新课程、新课堂、新教师、新学生、新家长、新评价、新治理”八大新形态,构建湛江义务教育和整个基础教育新生态。
落实好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和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严肃查处义务教育学校变相挖“尖子生”的行为,禁止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借读生”。按照“两为主”原则,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与城镇居民子女同等的受教育权利。提升特殊教育水平,推进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医教结合试点,提高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坚持“五育”并举,突出德育实效、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要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坚持把课堂教学作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环节,创新教学方式方法,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应用,强化教学规范管理,对作业考试辅导等作出制度性安排。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坚持把教师队伍作为办好教育的第一资源,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待遇、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大力营造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大力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学有优教特色发展
学前教育是人生发展的奠基性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
加快推动由“学有所教”向“学有优教”转变。补齐学前教育突出短板。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普惠原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按规定确保城市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到2020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学位达17万个以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位达11万个以上。实施推进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结对共建工程,整体提高全市学前教育发展水平。要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避免幼儿园“小学化”倾向。要开展好城乡幼儿园帮扶活动,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鼓励优质幼儿园与薄弱幼儿园开展结对帮扶。
高中阶段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出口,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化发展,既要标杆引领,又要百花齐放,按照“一校一策”、因地制宜、量质并举的原则,以优质学校为龙头,组建学联体,推动集团化办学,通过“名校+新校”“名校+弱校”“名校+民校”等方式,形成个性鲜明、开放多元的高中教育发展新格局。全面提升普通高中办学质量和水平,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覆盖面,加强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市级统筹为主的中职教育管理体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围绕区域产业需求,优化中职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做强中职教育,深化产教融合,强化校企合作。
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聚焦教育发展薄弱环节和特殊群体,进一步保障新市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完善特殊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让每个学生都对自己有信心、对未来有希望。大力发展终身教育。建立完善终身教育制度措施,构建覆盖全市的终身教育学习网络,统筹共享社会教育公共资源,开展各类城乡居民教育活动,加强对重点领域紧缺人才、专门人才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人力资源整体素质。
支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
【关键词】
高等教育做大做优
高等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要把握好省高等教育“提毛”的有利契机,加快建设广东医科大学湛江海东校区和岭南师范学院湖光校区,大力推进湛江教育基地建设,继续推进湛江幼专二期、寸金学院新湖校区二期等项目建设,积极引进高水平大学到湛江办学,进一步做大做优湛江市高等教育。大力支持广东文理职业学院争取开展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改革试点,全力支持湛江幼专做大做强,积极筹设湛江卫生中医药职业学院,支持湛江技师学院纳入高等教育序列。支持广东海洋大学建设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支持广东海洋大学、广东医科大学、岭南师范学院实施“粤东西北高校振兴计划”,支持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开展转设工作,推动驻湛高校特色发展,切实提升驻湛高校发展水平。支持岭南师范学院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支持广东医科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强化高校科研创新与人才培养,不断增强高校服务地方的能力。
激活教师队伍管理“一池春水”
【关键词】
教师管理师德师风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切实担负起新时代教师的神圣使命,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深化师德师风综合整治,对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一票否决”,坚决清除教师队伍中的“害群之马”,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行风。
提高教师专业素养。支持岭南师范学院加快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创建步伐,打造专业教师培养基地;加快建设市、县两级教师发展中心,打造一批名师工作室,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建立健全教师全员培训体系,提高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继续推动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地处相对偏远、条件相对艰苦的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和缺员学校流动,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实行教师总量动态管理和教师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推动解决村级学校、乡镇学校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等问题。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湛江市将启动改革试点,把现任具有行政级别的中小学校长纳入档案管理,试点学校新聘任校长不再明确行政级别。取消校长的行政级别,实行职级制,完善相应的薪酬制度,让校长们卸下“行政负累”,实现“专家治校、潜心治学”。
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评定标准,规范评审程序,统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打破教师职称的“天花板”。要加快构建教师职称评审的科学评价体系,拓展职称评审的“上升空间”,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规范非编教师管理。鼓励和支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统一招标确定第三方机构派遣非编教师,用于解决公办学校因在编教师产假、病假、脱产进修、支教等产生空岗问题。
推进教育重点领域综合改革
【关键词】
强化督导深化改革
改革是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尽快组建教育咨询专家委员会,让更多爱教育、懂教育的专家为湛江市教育发展建言献策,让教育决策更科学、更民主。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理顺各级政府管理职责,构建边界清晰、权责匹配、和谐联动的现代教育治理共同体。推进简政放权,落实学校在教育教学、进人用人、经费使用、绩效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创新监管方式,着力优化服务,减少对学校的各类检查、评估、评价,为学校潜心治学办校创造良好条件。
深化评价制度改革。构建多元教育评价体系,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有序落实新高考实施方案、推进高中学校招生制度改革。
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各县(市、区)要选择一批学校,开展扩大中小学办学自主权试点工作,让学校在课程教学、教师评聘、学生管理等方面享有更多权限,提升学校自我治理能力。积极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加强学校章程和校长负责制、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等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学校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筑牢教育领域安全“防火墙”
【关键词】
意识形态校园安全
教育系统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领域和前沿阵地。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确保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始终保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强力维护学校稳定和安全。各地各学校必须提高政治敏锐性和警觉性,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风险意识,有针对性地做好风险防范和应对处置工作,坚决不允许在教育领域出现不稳定事件。同时,要深入开展校园风险防范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抓好敏感时段、重要节点的安全稳定工作,严防溺水、交通、火灾、卫生、踩踏等事故发生,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优先保障教育支出凸显民生情怀
【关键词】
建立机制保障支出
建立教育经费法定增长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和按在校生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各级人民政府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新增财力要着力向教育倾斜,优先保障教育支出。在编制基建投资计划、实施基建投资项目时,充分考虑教育的实际需求,确保用于教育的预算内基建投资明显增加,保障教育重点民生工程资金需求。
建立教育经费来源保障机制。加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及使用管理,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和2%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要用于教育发展,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用于平衡预算。对征收商住小区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费按一定比例安排用于城区新增学位项目建设,确保教育发展与城市发展同步。积极探索通过银行融资、债券建设模式拓宽教育资金来源渠道,解决教育投入不足问题。
建立城区学位建设投入机制。进一步明确城区新增学位事权及支出责任,市政府负责收储划拨教育用地,解决城区学位建设基建投入;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具体筹建工作,配合市自然资源、土储部门做好新建学校用地的收储工作、完成学校前期报建手续并解决前期报建所需费用、跟踪落实项目进度、工程质量管理、配套设备设施等项目建设工作。学位建设基建投入所需的资金由市财政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
规范教育经费管理。优化资金评估评价机制,依法加强教育督导评估,坚持把教育发展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加大财政向薄弱学段、薄弱环节、教师队伍建设的倾斜力度。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审计制度,实行教育经费专款专用、专项管理,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用好省、市教育专项发展资金,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以及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建设财政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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