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捐款怎么管?

湛江日报 2019-07-11 08:39

尽快完善审核机制

李湘东(霞山)

今年以来,笔者至少收到3次认识或不太认识的朋友发来微信,希望为其身患重病的亲人捐款,但笔者没有行动,原因是被网络众筹平台诈捐骗捐的亊搞的似是而非,缺乏一种信任感,无比愤慨之余避之唯恐不及。

媒体隔三差五就会报道诈捐骗捐的亊,有的人一面佯装可怜骗取大众的同情,一面又拼命在朋友圈炫富,大肆挥霍骗来的钱。一次行骗曝光后,大家似乎都对类似的网络筹款产生怀疑和不再相信,索性凡此类活动一律不参与,不再轻易奉献爱心,不再表错真情。

利用网络诈捐骗捐,应该属极不道德的违法违规行为,但为何屡禁不止,频频发生?重要的原因责任追究处罚不力,而且目前还没有什么好办法惩戒这类行为。因为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募捐,其真实性完全由发布信息的个人负责,民政等部门不在监管的职责范围内。每当诈捐诈骗行为被网民发现和举报后,当事人最多道个歉了事,能退点款己是万幸了。其违法违规成本极低。网络众筹平台谁都可以发言,找理由寻求捐款,而此平台又无法对申请捐款者的真实财产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如果不是当事人无意露富或有意炫富,网友很难作出准确判断,导致网友很容易就上当受骗,令爱心蒙羞。

网络上的诈捐骗捐影响恶劣,你只要被诈捐一次,上当受骗的感觉比吃了苍蝇还难受。让人对网上的信息难断真伪。最终概不出手,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也失去应得的机会。

说到底,网络众筹需要网友严格自律,需要网友坚守做人的底线和起码的道德规范。不要坠入贪婪的深渊,不要设计谋取不义之财,不要自欺欺人。某些别有用心的网友利用大家的爱心,编造理由,想着法子骗钱诈钱,或许一时能得逞,但最终害人害己,会受到良心遣责,受到道德法庭的审判,受到广大网友的唾弃。

信息社会到来时,总会有一些杂音相伴,网络空间难免鱼龙混杂,泥沙俱下。当务之急要尽快完善众筹平台审核机制。若能通过技术手段打通信息渠道,让众筹平台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情况进行审核;对个人病灾情况予以核实,并及时公之于众,就能有效避免隐瞒虚构收入情况的问题发生,为网络众筹提供更强更好的安全保障。网终管理难度大、技术含量高,有关部门应当主动作为,用技高一筹的手段,完善呵护好网络平台;用充满正能量的网络风气维护网友的良知道德,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清朗健康的网络空间。配文漫画郑玮欣作

守住诚信底线

米苏(霞山)

如今,每天随意翻翻微信朋友圈,总会看到一两条网络捐款链接。这些求助链接中,不乏“朋友的朋友”“同事的亲戚”之类的“证词”,用来强调这些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这一方面体现出了网络捐款已经成为爱心人士汇聚善意的广阔平台;另一方面,则是从侧面说明了当前网络捐款已经出现信任危机,需要大家用各式各样的“证词”来强调真实性。

其实,网络捐款受到质疑,这一点都不奇怪。按照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只有“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事业单位”可以依法接受捐赠,但我们看看网上那些“众筹”,几乎都是以私人、家庭或志愿者的名义进行,并不具备合法的募捐主体资格。就像在最近那次相声演员网捐事件中,民政部明确表态,“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募捐,不在民政部法定监管职责范围内……针对群众关切持续完善自律机制,也将动员其他平台加入自律”。不时被曝出骗捐案例,又无有效的监管方案和针对性的根治办法,网络捐款当然就会遭到网友猛烈“拍砖”。

其实,网络募捐大多是无奈之举,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笔者的一位高中同学,就有过一次不成功的募捐经历。那时,她女儿得了个急病,要十几二十万元的手术费。她无奈之下发起网络募捐15万元,得到了同学和同事、朋友的大力支持,很快就筹够了款,甚至还有多。但她还来不及高兴,事情就峰回路转。她丈夫此前不久刚好竞聘上了一个管理岗位,这次网络募捐被一个对手知道了,就去举报他,说他们名下有房产。最终,这个高中同学和她丈夫为了避免对工作造成影响,只好将所有捐款“原路退回”,后来通过各种渠道借钱才凑够了手术费。那个同学说,那个房子是和父母一起买的,根本卖不出去那么快,而且卖了就得让老人家出去租房子住,这也不现实。他们本来收入就不高,确实是没有办法一下子拿出这笔钱,所有才想通过众筹平台这个新渠道来募捐。同学的经历让笔者意识到,其实网络募捐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要在平台上进行募捐,就必须守好诚信的底线,做好接受社会监督和质疑的准备。

笔者觉得,一个帮助大家共同守好网络捐款诚信底线的办法,就是建立求助者“黑名单”制度。而且,这个求助者“黑名单”应该与个人的“诚信档案”挂钩。如果被列入求助者“黑名单”,那么在购房、银行贷款等方方面面都会被怀疑“诚信”,那么会不会减少一些故意骗捐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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