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6月30日24时起 湛江市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本报讯记者卓朝兴报道:昨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湛江市医疗救助管理服务水平,简化医保报销程序,减少困难群众跑腿次数和医疗费用负担,助力脱贫攻坚,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工作的实施方案》(湛医保﹝2019﹞6号)要求,从今年6月30日24时起,本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医疗救助对象,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可实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一站式”直接结算,只需支付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结算后个人负担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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